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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韶關發展深化工業爐窯和鍋爐脫硝超低排放改造治理
作者:  來源: http://rayl.com.cn/yqtx/n3087.html   發布時間:2022-03-25

緊緊圍繞全力筑牢粵北生態屏障、打造綠色發展韶關樣板、爭當北部生態發展區高質量發展排頭兵的目標定位,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促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

第一節 構建科學有效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

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統籌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科學布局生態、農業、城鎮等功能空間,統籌優化各類資源要素配置。根據國家和省要求,建設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為全市自然資源保護和開發建設、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各層次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編制提供支撐。市縣國土空間規劃要統一土地分類標準,根據主體功能定位和省級國土空間規劃要求,劃定明確城鎮空間、農業空間、生態空間,以及耕地、林地、河流、湖泊、濕地等的保護邊界。

第二節 建立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

統籌布局和優化提升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完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空間分區管控體系,針對不同環境管控單元特征,實行差異化環境準入。調整優化產業集群發展空間布局,推動形成與主體功能區相適應的產業空間布局。科學承接產業轉移,防范過剩和落后產能跨地區轉移。嚴格落實產業園區項目準入和投資強度要求,積極促進產業向園區集中。推動工業項目入園集聚發展,嚴格控制涉重金屬和高污染高能耗項目建設,新建、擴建化工、焦化、有色金屬冶煉等項目應布設在依法合規設立并經規劃環評的產業園區。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在現有基礎上持續減少,優化總量分配和調控機制,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優先向重點建設項目、重點工業園區、戰略性產業集群傾斜。新、改、擴建涉氣項目原則上實施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量替代。造紙、焦化、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農藥、電鍍等行業新、改、擴建涉水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替代。北江流域實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新建、改建、擴建的項目嚴格實行重金屬等特征污染物排放減量替代。

第三節 塑造高品質城鎮綠色空間

全域創建國家森林城市。以城市森林綠地為主體,有機銜接城市內自然山體,形成相互作用的綠地綜合體,構建“區域生態綠地—生態廊道體系—城市綠地”組成的城市綠地系統。將山體、水系等自然資源與地方文化特色融合,高品質打造濱江風光帶、濱水景觀帶、濱水林蔭步道,控制岸線、濱水道路和建筑設計,升華水景特色,呼應山脊本體,打造豐富、高效、動態平衡的山城濱水景觀走廊。力爭全域成功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實現“讓森林走進城市,讓城市擁抱森林”,推動城市森林建設和鄉村綠化,讓森林更好服務于城市經濟社會發展。

實施碧道建設計劃。打造以北江水系為主要干線,以河湖水域及岸邊帶為框架,兼顧生態、安全、文化、景觀、休閑和經濟等功能的北江南嶺山水畫廊碧道;結合北江及其沿線支流水系的生態資源、歷史文化資源、城鄉建設、經濟發展等特點,形成武江特色山水人文長廊、丹霞魅力畫廊、湞江歷史文化長廊、清化河客家文化長廊、粵北新城風光帶、飲水思源長廊、小城田園風光帶、新豐江生態休閑長廊等八段不同功能主題的碧道建設布局。

第四節 打造綠色發展韶關樣板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保護中開發、開發中保護,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堅持統籌謀劃、系統部署,堅持改革創新、試點先行,堅持共建共享、互利共贏,堅持產業化思維、項目化舉措,以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為牽引,以實現資源資產價值化為主線,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循序漸進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工作,推進生態產業化和產業生態化,走出一條既符合自身實際又具有地方特色的資源資產價值化路子,打造踐行“兩山”理論的韶關樣板。

第四章 加快實施碳達峰行動,推動經濟綠色低碳轉型

圍繞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戰略部署,開展碳排放達峰行動,構建碳排放和大氣污染物協同防控體系,推動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和生態環境質量協同改善,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顯著增強應對和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第一節 加快實施碳排放達峰行動

聚焦“雙碳”目標,推動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加快調整,加快實施碳排放達峰行動。

一、開展碳排放達峰行動

建立低碳發展行動路線圖,編制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大力推廣林業碳普惠,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加強溫室氣體和大氣污染物協同控制,構建涵蓋政策規劃、技術標準、數據統計及考核機制的協同控制體系。提升節能減排力度,強化工業領域碳排放控制,著力加快調整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和農業投入結構,推動鋼鐵、建材、有色、化工、電力等重點行業提出明確的達峰目標并制定達峰行動方案。發展綠色低碳智慧交通,大力推廣節能及新能源汽車,擴大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規模。控制農業生產活動溫室氣體排放,開展低碳農業試點示范,大力增加森林碳匯,全面推進森林碳匯、生態景觀林帶、森林進城圍城、鄉村綠化美化林業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

二、全面推進產業結構調整

重點打造先進材料、先進裝備制造、現代輕工業三大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培育發展電子信息制造、生物醫藥與健康、大數據及軟件信息服務三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引導綠色鋼鐵、有色金屬、建筑材料等先進材料產業集群向集群化、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品牌化轉型發展,推進韶鋼、韶冶等“廠區變園區、產區變城區”工作,實現產城融合,加快綠色化改造、智能化升級,打造國家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區。著力推新型工業化和進新型城鎮化,積極促進農業現代化,努力實現資源資產價值化。嚴把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準入關口,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嚴格控制水源保護敏感區域高耗水、高污染行業發展。定期對已清理整治“散亂污”工業企業開展“回頭看”,健全“消滅存量、控制增量、優化質量”的長效監管機制。

三、加快能源結構調整優化

實行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開展全市煤炭消費減量管理,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進一步優化調整能源結構。推進服役滿期及老舊落后燃煤發電機組有序退出,逐步降低煤電占比。發展以光伏全產業鏈為龍頭的風、光、氫等多元化可再生清潔能源產業,提高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占比,推動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抓好電力、醫藥、建材、冶煉、數據中心等重點耗能行業的節能降耗工作,推動單位GDP能源消耗、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持續下降。加快建設完善天然氣管網,積極從氣源供應、管輸、降低天然氣價格等環節,促進用熱企業向園區集聚,供熱需求工業園區天然氣實現全覆蓋。

四、優化調整交通運輸結構

推動中長距離大宗貨物和集裝箱由公路運輸轉向鐵路、水路運輸,大力發展“公轉鐵、公轉水”、鐵水聯運、多式聯運等。深入推進煤炭、焦炭、礦石、鋼鐵、糧食等重點戰略物資及中長距離貨物鐵路運輸,引導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向公鐵和陸空等聯運方式轉變。加快建成烏石港、白土港、韶關新港項目,引導北江及上延干線沿岸大宗貨物運輸宜水則水,推進水運業務發展,到2025年,全市鐵路貨運量比2020年增長20%以上,水路貨運量保持增長趨勢。持續優化城市公交線網結構,引導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城市交通模式。積極推進公路、水路等交通運輸燃料清潔化。加大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在城市公共交通和客貨運輸領域的應用,加快充電樁、加氫站建設,到“十四五”末,新能源汽車新車銷量占比力爭達到20%,實現城市短途客運、城市公交、出租車100%更換為清潔、環保的新能源車。推廣內河LNG、電力等清潔能源應用,積極推進內河船舶受電設施改造和靠港使用岸電,有序推進船舶與港口應用LNG工作,逐步擴大LNG燃料、電能、氫能等新能源在水運行業的應用范圍,將北江航道打造成綠色智能航道。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舊運輸船舶。

五、全面推廣綠色低碳建筑

開展綠色建筑量質齊升工作,加強綠色建筑質量跟蹤管理,因地制宜推進“城市限粘、縣城禁實、農村推新”,發展綠色新型墻材,大力推廣應用綠色建材,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標準、認證、標識工作,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綠色建材產品標識認證。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引進裝配式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積極推進部品部件生產示范基地的建設;支持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工作基礎扎實的地區,實施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集中連片推廣。加快推進建筑節能、綠色建筑、散裝水泥和新型墻材推廣應用工作。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推動既有居住建筑節能節水改造。到2025年,城鎮新建綠色建筑比例達到100%。

第二節 深化低碳發展試點示范

依托廣東碳中和研究院(韶關),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提供科學路徑、技術支撐與政策建議,助推韶關成為廣東碳中和重要的技術示范和產業應用基地,力爭在廣東省率先創建碳中和先行示范區。完善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機制,定期編制韶關市溫室氣體排放清單,鼓勵縣區開展溫室氣體清單試點,逐步擴大縣區級清單編制工作范圍,完善溫室氣體相關統計和核算工作基礎并探索推動部門間數據的互通互聯。

第三節 大力強化綠色科技創新

將綠色低碳循環理念有機融入生產全過程,引導企業開展工業產品生態(綠色)設計,從源頭減少廢物產生和污染排放。鼓勵推廣循環經濟模式,加快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為特征的制造業體系,對傳統產業進行綠色化、生態化改造,不斷完善工業循環產業鏈。加快推動構建綠色制造體系,大力實施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創建,樹立和擴大綠色品牌效應。瞄準國際同行業標桿,充分發揮環保標準、總量指標、排污許可等的引導和倒逼作用,積極引導企業采取清潔生產工藝,實施清潔生產、能效提升、循環利用等技術升級,提升綠色化水平。推進韶鋼、韶冶綠色化改造、智能化升級。以創建國家綠色礦業示范區為引領,推進礦產資源精深加工和資源綜合利用,將韶關打造成尾礦綜合開發利用示范基地。

第四節 提升氣候變化適應能力

加強氣候變化綜合評估和風險管理,在生產力布局、基礎設施、重大項目規劃設計和建設中,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因素,針對性提升農業、林業、水資源、氣象、公共衛生等重點領域及生態脆弱區的氣候變化適應能力和服務水平。推進氣候韌性城市建設,將適應氣候變化理念落實到城市規劃、建設與管理中,提高城市生命線系統和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優化城市功能分區及空間設計,加強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積極推廣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海綿城市等綠色節能技術,提升城市能源供應系統、交通運輸體系、建筑設施、自然生態等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加強氣候變化系統觀測和科學研究基礎工作,提高應對極端天氣和氣候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 加強細顆粒物控制,引領大氣環境質量改善

聚焦臭氧協同防控,持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聯防聯控,持續降低細顆粒物濃度。將細顆粒物和臭氧的主要前體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作為總量減排約束性指標,科學確定細顆粒物和臭氧減排目標和比例,實施重點減排工程,大力削減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努力實現協同增效。

第一節 提升大氣污染精準防控能力

開展臭氧污染成因溯源,加強大氣污染防治能力建設,持續完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強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提升大氣污染防治精細化管理水平。

一、實施空氣質量精細化管理

建立市縣聯動的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管理機制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源譜調查機制,推進區域和城市源排放清單編制與更新工作常態化,推動武江區(甘棠工業園)、南雄市、翁源縣、新豐縣增加可定量、可核查、可溯源的環境VOCs自動監測站點,開展臭氧污染成因溯源,強化重點企業VOCs排放監管。積極推進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平臺建設,完善與氣象等部門聯合會商機制,加強監測信息匯聚共享與技術協作,提高預警信息可信度和反應速度。

二、深化大氣污染聯防聯控

強化區域聯防聯控聯治,夏季重點治理臭氧,秋冬季重點治理細顆粒物。加強污染天氣應對,充分利用氣象和環境空氣監測分析工具,摸清局部污染源,及時發布污染天氣管控通知,依法實施應急減排措施和區域應急聯動,及時開展污染天氣應急實施效果評估。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分區管控、綜合治理的原則,實行網格化管理,推進秸稈綜合利用,采取“疏堵結合”“以用促禁”等方式大力開展露天禁燒工作,有效遏制和杜絕露天焚燒行為。

三、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

在禁燃區內,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按要求改用天然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

第二節 控制移動污染源排放

深化移動源污染防治,加強油品質量全過程監管,深化機動車尾氣治理,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

一、持續加強成品油質量和油品儲運銷監管

強化全市加油站、儲油庫及新增油罐車管理,全面滿足國家油氣污染治理標準的有關要求;全面排查韶關市內加油站、油罐車油氣回收改造情況、設備設施運行情況、改造治理驗收情況以及成品油質量。推進油品儲運銷體系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控系統。嚴厲打擊非法調制和銷售成品油行為,加大對非法流動加油、銷售不合格油品、銷售未完稅油品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二、強化機動車環保達標監管

完善“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強化機動車排氣環保監管系統運營使用。強化公路貨運污染排放源頭管控,持續推進老舊和高能耗、高排放營運車輛淘汰更新,推廣應用高效、節能、環保的車輛裝備。推行汽車檢測與維護(I/M)制度,確保在用車達到排放標準,積極推廣綠色汽車維修技術,提升汽車維修行業環保水平。加強機動車尾氣污染路檢、場檢。逐步淘汰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

三、推進非道路移動源污染治理

嚴格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制度,嚴厲打擊在韶關市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內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行為。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監督管理,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狀況和所用油品的現場抽測,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專項檢查,依法對使用不合格油品及冒黑煙機械開展處罰,基本消除未登記或冒黑煙工程機械。

第三節 深化工業源污染治理

以揮發性有機物、工業爐窯和鍋爐綜合治理為重點,深化工業源污染防治,健全分級管控體系,提升重點行業企業深度治理水平。

一、持續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

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s)源頭控制和重點行業深度治理。開展原油、成品油、有機化學品等涉VOCs物質儲罐排查,深化重點行業VOCs排放基數調查,系統掌握工業源VOCs產生、處理、排放及分布情況,分類建立臺賬,實施VOCs精細化管理。嚴格落實國家產品VOCs含量限值標準,除現階段確無法實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產和使用高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的項目。嚴格實施VOCs排放企業分級管控,全面推進涉VOCs排放企業深度治理。督促VOCs重點企業編制VOCs深度治理手冊,組織和指導VOCs重點企業“照單施治”。抓好化工園區和化工企業VOCs排放管理。推動化工園區增加環境VOCs自動監測站點,強化重點企業VOCs排放監管。開展無組織排放源排查,深入推進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

二、深化工業爐窯和鍋爐排放治理

鋼鐵、水泥、化工、有色金屬等行業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推進鋼鐵企業實施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全市鋼鐵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逐步推進水泥行業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力爭到2025年全市水泥(熟料)制造企業的水泥窯及窯尾余熱利用系統煙氣NOx排放濃度不高于100 毫克/立方米。加大工業鍋爐整治力度,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推進陶瓷等行業實施深度治理,持續開展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整治,推動實施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嚴格實施工業爐窯分級管控,全面推動B級以下工業爐窯的清潔低碳化改造、廢氣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全過程無組織排放管控。

第四節 有效防控面源及其他大氣污染物

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控制,上路運輸的車輛應當采用密閉措施運輸物料、渣土、垃圾,保證物料不遺撒外漏,確保散體物料運輸車輛100%實現全封閉運輸。嚴格落實工地揚塵污染防治“6個100%”措施,嚴格落實建筑工地揚塵視頻監控和在線監控要求。加強堆場和裸露土地揚塵污染控制,對煤堆、料堆、灰堆、產品堆場以及混凝土(瀝青)攪拌、配送站等揚塵源進行清單化管理并定期更新。強化露天焚燒的管控,建立健全禁燒工作的長效監管機制,全面加強露天燒烤和燃放煙花爆竹的管控。加強大氣氨排放控制,探索建立大氣氨規范化排放清單,摸清重點排放源,探索推進養殖業、種植業大氣氨減排。

第六章 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堅戰,鞏固水環境質量

以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堅持因地制宜、系統聯動、水岸同治,凝心聚力做好管水治水興水“大文章”,充分發揮河長制、湖長制作用,堅持環境治理與生態修復兩手發力,統籌水資源利用、水生態保護和水環境治理,打造綠色生態水網,實現“水清岸綠、魚翔淺底”的美好愿景。

第一節 全力保障飲用水源安全

全面統籌規劃飲用水水源地,堅持以人為本,持續優化調整供水格局,推進飲用水水源地“劃、立、治”,保障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

一、系統優化調整供排水格局

科學規劃供水布局,全面統籌、合理規劃流域、區域飲用水水源地。嚴格落實供排水通道保護要求,供水通道嚴格控制新建排污口,依法關停涉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排污口。開展水功能區和水環境功能區整合優化,實現高低用水功能區之間的相對分離與協調。持續推進重點流域跨區域聯保共治、協同保護。加強縣級以上應急備用水源建設。在南水水庫引水工程竣工通水的基礎上,開展可行性研究撤銷湞江備用飲用水源保護區;在魯古河水庫向新豐縣城供水的基礎上,開展可行性研究撤銷梅坑河、小正河備用飲用水源保護區。

二、持續推進飲用水源地“劃、立、治”

強化水源地空間管控,嚴格限制飲用水水源匯水區內不利于水源保護的土地利用變更。合理安排、布局農村飲用水水源,加快推進已完成劃定的“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的規范化建設,著力開展飲用水水源地內環境問題清理整治。按要求完成農村飲用水源風險排查和整治工作,提升我市農村飲水安全保障水平。全面完成鄉鎮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與勘界定標、規范化建設和清理整治工作。持續推進市、縣級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建立完善巡查機制,做好水質檢測和衛生防護等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采取城鎮供水管網延伸或者建設跨村、跨鄉鎮聯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發展規模集中供水,推動形成城鄉一體化的飲用水源保護機制。到2025年,縣級及以上城市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保持100%。

第二節 深化水環境綜合治理

堅持系統治理,深入推進城鎮、工業、農業農村、船舶港口四源共治,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推動重點流域實現長治久清。

一、加快補齊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短板

補齊城鎮生活污水收集管網短板。將城鎮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建設作為補短板重中之重,加快實現生活污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到2023年,市區基本消除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生活污水收集管網空白區;到2025年底,市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45%以上。

提升城鎮污水處理效能。持續推進雨污分流改造,不具備改造條件地區,增大截流倍數,降低溢流污染,新建城區全面實行雨污分流,污水管就近接入市政管網。對現有進水生化需氧量低于100毫克/升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圍繞服務片區管網開展“一廠一策”提質增效系統化整治。新建、改建和擴建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出水全面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及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較嚴值。現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未達到上述標準的,力爭2023年底前完成提標改造工作。到2025年底,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進水BOD5濃度比2020年底增加20毫克/升以上,縣城生活污水處理廠進水BOD5濃度比2020年底增加15毫克/升以上;到2025年底,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8%以上,縣城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5%,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65%以上。

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合理規劃污泥處理設施建設,縣級及以上城市要全面推進設施能力建設,縣城和建制鎮可統籌考慮集中處置。限制未經脫水處理達標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場填埋,加快壓減污泥填埋規模。將垃圾焚燒發電廠、燃煤電廠、水泥窯、燒結磚等協同處置方式作為污泥處置的補充。推廣污泥減量化處理、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底,市區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5%。積極推動污泥資源化利用。

二、持續推進工業污染防治

持續推進企業清潔化改造。加強重點行業清潔化改造,繼續鼓勵支持工業企業大力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節約能源,減少污染物排放,實現節能、減排、提質、增效目標。強化紡織、造紙、農副食品加工、化工、電鍍等污染物排放量大行業的綜合治理,引導和鼓勵企業采用先進生產工藝和設備,實現節水減排。

提高工業聚集區污水治理水平。大力推動工業項目入園集聚發展,加強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經批準設立的工業集聚區應當按照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未完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的,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推行廢(污)水輸送明管化,加強園區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禁止雨污混排,推進省級以上工業園區開展“污水零直排區”創建。到2025年,全市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三、加快推進船舶港口污染防治

強化港口碼頭接收處置設施建設,提升港口、碼頭船舶水污染物收運處置能力。統籌規劃建設船舶污染物、廢棄物的接收、轉運及處理處置設施。強化船舶水污染物達標排放,規范配備治污設施。航運企業應嚴格落實《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港口、碼頭、裝卸站以及從事船舶水上修造、水上拆解、打撈等作業活動的單位,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范和標準,配備相應的污染防治設施、設備和器材,并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強化船舶水污染防治監管,嚴格落實船舶水污染物監督檢查制度和聯單管理制度,加強船舶水污染物報告制的運行監督。嚴格港口經營管理,加強對船舶污染物第三方接收單位的事中事后監管,規范修造船廠接收轉運及處置船舶水污染物的管理,建立和運行船岸交接登記制度。

四、大力推進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按照“查、測、溯”的工作步驟和要求,以城市建成區及重要水體為重點,形成全市入河排污口名錄。按照“取締一批、合并一批、規范一批、優化一批”要求,全面開展排污口綜合整治,實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到2023年,基本完成違法違規排污口的整治。探索開展入河排污口規范化管理體系建設,優化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及審批規范流程,提高排污口設置審批效率,規范排污口建設,到2023年,實現重點監管入河排污口規范化管理。

五、推動重點流域實現長治久清

加快補齊重點斷面流域治理短板。壓實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責任,持續推進東江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堅持源頭管控與精準治污結合,加強重點流域和重點行業污染源環境監管,持續推進污水收集設施、治水設施建設查漏補缺,加強初雨污染防范,全力推進全流域系統治理。強化重點支流綜合治理。加強水質監測和污染物通量監測,開展干支流協同治理,重點改善梅花河、馬壩河和沐溪河3條河流水質。加強重點湖泊系統治理。持續壓實各級湖長責任,嚴格湖泊水域空間管控,強化湖泊岸線管理保護。以湖泊生態系統結構完整和生態系統健康為核心,圍繞湖泊“一湖四圈”(水源涵養林—湖蕩濕地—河流水網—湖濱緩沖帶—湖體)開展生態治理和保護工作,確保湖泊水質達標。深入開展城市黑臭風險水體防治。全面開展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潛在黑臭水體排查,開展水質監測,編制黑臭水體整治清單并制定實施整治方案。鞏固提升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果,堅持標本兼治,實行“一河一策”“一河一長”“一河一臺賬”“一河一評估”等制度,完善黑臭水體長效防治機制,實現長治久清。

第三節 開展水生態現狀調查評估

重點圍繞北江、湞江、武江、錦江、墨江、南水、滃江、新豐江、南水水庫等重點河湖、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北江特有珍稀魚類自然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等,嚴格按照省有關要求開展全市水生態現狀調查評估,掌握全市水生態狀況及變化趨勢,為全市水生態保護、生態修復提供科學支撐。對重要江河湖庫開展水生態環境評價。

第四節 加強水資源節約利用

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生產生活領域節水改造,強化雨污水資源化利用,健全水生態流量保障機制。

一、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

大力實施節水行動,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把節約用水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和生產生活全過程。深入抓好工業、農業、城鎮節水,在工業領域,加快企業節水改造,重點抓好高耗水行業節水減排技改以及重復用水工程建設,提高工業用水循環利用率;在農業領域,加快大中型灌區節水改造,推廣管道輸水、噴灌和微灌等高效節水灌溉技術;在城鎮生活領域,加強節水載體建設,普及節水器具,嚴格控制供水管網漏損率。推廣再生水循環應用于工業生產、市政非飲用水及景觀環境等領域,實現優質優用、低質低用。在南水河、馬壩河等生態基流不足流域積極實施再生水資源化利用,加強河道生態流量保障。

二、強化水生態流量保障

對北江干流、武江、湞江、錦江、墨江、南水、滃江、新豐江等已劃定生態流量目標的重點河流實施流量實時監測與管控,定期評估各控制斷面的生態流量保障情況。對水動力不足且未核定目標的河流,科學論證生態流量并制定生態流量調度與保障方案。以南水、橫石水等水資源開發利用程度高,水資源供需矛盾突出的流域為試點,探索建立以總量控制為核心、生態目標保障為前提,統籌開發利用需求的生態流量考核機制;開展南水河流生態需水研究與生態流量保障研究,確保河湖生態健康。

第七章 深化土壤污染防治,提升人居環境安全

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防控結合,協同推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土壤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強化土壤污染源頭防控,開展土壤污染風險分級分類分區管控與修復,逐步解決歷史遺留突出環境問題,推進土壤資源可持續利用。以鄉村生態振興為抓手,深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

第一節 強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頭防控

深入開展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調查評估,嚴控新增土壤污染,加強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規范化管理,提升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頭防控能力。

一、進一步摸清土壤與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

深入開展土壤環境和農產品質量協同監測,進一步摸清耕地土壤污染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選擇典型區域開展土壤污染和農產品超標成因分析,選取1—2個典型性受污染耕地集中區域,開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分析試點。以重點行業企業和工業園區為重點,推動土壤環境調查評估。以化學品生產企業、尾礦庫、工業集聚區、礦山開采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六類地下水污染源為重點,開展周邊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工作。

二、強化土壤污染源頭管控

嚴格土壤環境準入管控。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硬約束,建立土壤及地下水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結合土壤、地下水等環境風險狀況,合理確定區域功能定位、空間布局和建設項目選址,嚴禁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敏感區周邊新建、擴建排放重金屬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建立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規范化管理機制,落實新、改、擴建項目土壤環境影響評價、污染隱患排查、自行監測、拆除活動污染防治、排污許可等制度。深化重點行業企業污染源排查整治,對土壤污染物超篩選值、農產品質量超標的農用地集中區,開展周邊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固體廢物堆存等污染源排查,建立污染源整治清單,嚴格執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

加強工礦污染源頭管控。加強礦產資源開發活動監管,避免尾砂、尾水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開展廢棄礦山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因地制宜管控礦區污染土壤和酸性廢水環境風險,重點保障農業生產和生活用水環境安全。對重點區域涉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執行顆粒物重點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開展礦產資源開發集中區域綜合治理。持續加強綠色礦山建設,嚴格落實邊開采邊治理要求,做到開采終了一處,整治復綠一處。引導涉重金屬等產業集聚有序發展,推動工業項目入園集聚發展。加強對固體廢物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的跟蹤檢查,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三、協同防控地下水污染

建立地下水污染場地清單,開展修復試點。開展地下水污染分區防治,實施地下水污染源分類監管。加強建設用地土壤與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在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防治方案、修復和風險管控措施中逐步納入地下水污染防治內容。建立完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技術評估體系。

第二節 推進土壤安全利用

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為重點,嚴格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完善建設用地準入監管體系。

一、嚴格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

動態更新農用地分類管理清單。將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納入復墾耕地項目選址條件。加強耕地土壤環境保護力度,對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在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耕地污染的建設項目,依法對已建成的相關企業責令限期整改、轉產、升級改造或搬遷。全面推進耕地保護措施落地實施,優先在新豐縣、南雄市、始興縣及仁化縣南部等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實施耕地質量提升工程,推廣增施有機肥、秸稈還田、少耕、免耕、糧菜輪作、農業生產廢棄物回收處置等措施,建立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措施清單,明確本區域優先保護類措施并強化指導落實。采取完善田間排灌工程、施用調理劑、增施有機肥等措施,提升土壤pH值。強化優先保護類農用地環境監管,加大優先保護類耕地周邊保護力度。加大污染耕地產出農產品追溯管理,完善監管體系,保障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二、探索實施建設用地全過程監管

完善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監管制度。適時修訂《韶關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聯動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健全土地開發利用信息共享機制,整合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污染源普查、排污許可證管理、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固定污染源數據庫、排污口在線監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等相關數據,建立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決策支撐數據庫,推進建設用地“一張圖”管理。

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規劃管理,土地開發利用必須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嵌入土地儲備、供應、改變用途等環節的審批程序。探索污染地塊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將污染地塊風險管控與修復備案審批、污染土壤轉運實時監管、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等納入信息系統。

實施建設用地風險分級管理。開展建設用地調查和風險評估,規范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及時組織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評審。探索建立建設用地土壤環境提前調查制度。有序推進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開展在產企業風險管控與修復示范,以有色金屬冶煉、基礎化學原料制造等行業在產企業為重點,探索“邊生產、邊修復”模式,總結韶關化工廠地塊治理修復與風險管控項目“環境修復+開發建設”實施經驗。強化風險管控與修復工程二次污染防控,探索開展修復后地塊再開發利用過程環境風險監管。

第三節 深化農業農村環境治理

一、加強農村環境整治

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全域推進農村改廁、生活垃圾處理和污水治理,建立覆蓋城鄉的環保基礎設施體系。健全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垃圾處理設施收集范圍實現自然村全覆蓋。按照“因地制宜、經濟適用”的原則科學選用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及處理技術工藝,優先治理國省考斷面水質達標控制單元、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四沿”區域美麗鄉村示范帶等重點流域區域村莊的生活污水。到2025年,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60%以上。強化農村水污染治理與監管,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長制、湖長制管理。加快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摸底和治理,到2025年,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率達到省下達任務要求。

二、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

畜牧大縣率先編制實施縣域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推動種養結合和糞污綜合利用,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與管理,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強環評、自主驗收、自主監測抽查力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嚴厲打擊弄虛作假行為。大力推進實施集約化、清潔畜禽養殖模式,推廣節水、節料等清潔養殖工藝和干清糞等清潔清糞方式,實現畜禽養殖廢棄物源頭減量。到2025年,全市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基本全覆蓋。

三、推進水產養殖污染防治

摸清全市規模化水產養殖尾水處理及排放情況,全域推進養殖尾水治理。開展牛蛙養殖專項整治行動,對違法違規的牛蛙養殖場予以取締。加強養殖尾水監測,規范設置養殖尾水排放口,落實養殖尾水排放屬地監管職責和生產者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以規模養殖場、連片養殖場為重點,開展養殖池塘升級改造行動。

四、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

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化行動。全面推廣測土配方施肥、精準施肥和節水灌溉技術,推進有機肥替代化肥;全面推行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生物農藥和先進施藥機械應用,推進病蟲害統防統治與全程綠色防控,建立農藥包裝廢棄物收集處理系統。到2025年,主要農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化肥使用量持續減少;力爭提高主要農作物農藥利用率,農藥使用量持續減少。

第八章 加強生態系統保護修復,筑牢粵北生態屏障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理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努力把韶關打造成粵港澳大灣區重要的“后花園”,廣東重要的生態屏障。

第一節 筑牢生態安全格局

以生態保護紅線劃定、自然保護地保護、國家公園建設為重點,建立完善生態保護監管體系,實施生態保護修復。

一、加強生態空間用途管制

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禁止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嚴禁隨意改變生態保護紅線區域功能用途,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按要求部署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工作,設立統一規范的標識標牌。嚴厲查處生態保護紅線內違法建設行為。

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要求,基于韶關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目標,通過劃分環境管控單元,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落實管控單元生態環境管控要求。到2025年,進一步完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建立“三線一單”政策管理體系,形成以“三線一單”成果為基礎的區域生態環境評價制度。

二、強化自然保護地體系保護

加強自然保護地保護。強化自然保護地管控,開展自然保護地勘界立碑、自然資源本底調查、編制自然保護地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確權登記、堅持一地一牌一機構、建立自然保護地建設和運行經費保障機制等工作,加強自然保護地設立、晉(降)級、調整、整合和退出的監管,定期公布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狀況。持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等專項行動,嚴肅查處涉及自然保護地的生態破壞行為。開展常態化監控,堅決遏制新增違法違規問題。建立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測制度,依托省的自然保護地“天空地一體化”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體系,重點開展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測工作。

配合推進國家公園創建。加快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主動融入全國國家公園總體布局,以加強自然生態系統原真性、完整性保護為基礎,突出保護南嶺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樣性、丹霞地貌、水源涵養地等核心功能的定位,積極配合省創建以完整森林生態系統、珍稀野生動植物種群、丹霞地貌地質資源為特色的南嶺國家公園和丹霞山國家公園。

三、建立完善生態保護監管體系

強化對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修復等工作的監督管理,健全自然生態保護監管體系,加快實現生態保護領域全過程監管的制度化、法治化、規范化。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選擇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敏感脆弱區等重點區域開展生態狀況調查評估,強化國家公園和其他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縣域重點生態功能區遙感監測評估。開展生物物種調查評估,構建野生動植物監測、監管與評價預警系統。

第二節 推動實施重大生態保護修復工程

統籌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加強陸地、濕地等生態系統保護修復,提升生態系統功能。

一、加強重要生態系統保護修復

推進濕地恢復與建設。根據河湖濕地受損情況分析結果,針對濕地面積萎縮、重要物種生境受損等問題,采取不同的保護與修復措施,優先開展重要濕地、濕地自然保護地內以及水鳥生態廊道的退化濕地生態修復和濕地生境恢復。保護修復具有生物多樣性豐富特征和珍稀瀕危物種集中分布、繁殖、棲息的重點濕地,不斷增強濕地生態系統的穩定性。穩步實施濕地保育與建設,自然保護地和濕地公園實行優先保護和修復,恢復原有濕地,擴大濕地保護面積,保障濕地水環境質量優良。至2025年,濕地保護率達到52%,恢復(建設)濕地面積663.5畝。

石漠化綜合治理。結合碳匯造林工程,加強石漠化巖溶地區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植被恢復和水土流失治理,改善石漠化地區的生態環境,提高區域生態承載力。按照“以封為主,封、管、造、節并舉”原則,采取高規格挖穴換土、撫育追肥等措施,加大石漠化和紅砂巖地區造林力度。在石灰巖地區優先發展良種油茶、金銀花、光皮樹等經濟樹種植,實現石漠化治理的同時提升林地產出效益。初步建立起水土保持監測網絡體系和水土保持信息化網絡平臺,構建水土保持監測自動化系統和預報系統;開展大中型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動態監測,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監督管理機構。

二、加大重點區域生態治理修復

高質量建設韶關市萬里碧道。以水為紐帶,以江河湖庫及河口岸帶為載體,統籌生態、安全、文化、景觀和休閑功能,建立優化廊道的生態、生活、生產空間格局,形成碧水暢流、江河安瀾的行洪通道,水清岸綠、魚翔淺底的生態廊道。重點打造北江南嶺山水畫廊碧道。“十四五”期間,建成規劃碧道總長度601.6km。全市主要碧道網絡基本形成。

推進“美麗河湖”試點建設。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理念,以重要生態保護區、水源涵養區、江河源頭區、重要濕地以及水生態脆弱和惡化區域為重點,實施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推進北江流域等一批水生態系統修復示范工程,打造一批“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的省級美麗河湖典范,提升水生態環境狀況和廣大群眾生活幸福感。結合南嶺國家公園的創建和古驛道的建設,到2025年,重點打造丹霞碧道、南水水庫和孔江水庫為全省乃至全國知名的美麗河湖生態品牌。

推進綠色礦山示范創建。以韶關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為契機,明確綠色礦山建設的目標、任務和實現路徑,研究完善激勵政策,促進礦地融合發展,推動礦業產業轉型升級,構建綠色礦業發展長效機制。在大寶山礦、凡口鉛鋅礦、樂昌鉛鋅礦等重點礦山及其周邊區域開展礦區地質環境綜合治理和礦山生態修復工程,針對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實施礦山復墾復綠工程。推動尾礦庫修復和尾礦資源綜合利用。

第三節 維護生物多樣性

以典型生態系統、典型物種為核心,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健全生物入侵風險管理制度,提升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平。

一、建立完善典型生態系統和典型物種保護機制

以南嶺山地為重點,實施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搶救性保護工程。加強保護以粵北南嶺山地為代表的中亞熱帶常綠闊葉林帶。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到2025年,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物種種數保護率達到95%以上。

保護河流天然狀態的淺灘、江心洲、河漫灘、天然堤壩、沖積扇以及河流階地、灘涂、濕地等獨特的河流地貌。提升森林、濕地、農田生態系統的保護與建設,在保護生態系統完整性的基礎上,加強生態系統功能修復和質量提升;根據各類生態系統特點,提出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要求。以珍稀瀕危物種資源保護為重點,以保護重要物種棲息地及活動區域為主要手段,維護區域生物多樣性水平。

進一步優化自然保護區結構和空間布局,依托武江、湞江、錦江、墨江、南水等北江主要水系,構建水鳥生態廊道空間合理布局。

二、健全生物入侵風險管理制度

建立生物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機制,完善生物物種資源出入境管理制度,嚴防外來物種入侵。加強生物安全管理,建立針對紅火蟻、薇甘菊、互花米草等外來入侵物種的監測預警及風險管理機制。探索建立本地物種和特有種標本和基因庫,加強基因多樣性保護。

開展外來物種入侵情況的深入調查和研究,建立外來物種數據庫,確定危害等級,建立生物多樣性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通過科學合理的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逐步實現對生物入侵現象的嚴格管控,逐步消除有害物種入侵現象,確保外來物種入侵不明顯、不加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