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一区国产男人操女人的视频|韩国三级电影中文字幕|蜜臀亚洲AV无码精品国产午夜|亚洲va国产日韩欧美精品

河北誠譽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專業生產脫硝噴槍、氨水噴槍、尿素噴槍
公司新聞
您的當前位置:首頁 > 新聞資訊 > 公司新聞
蘇州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綠色轉型升級污染防治攻堅成效斐然
作者:  來源: http://rayl.com.cn/gsxw/n2981.html   發布時間:2022-01-10

蘇州市政府辦公室印發蘇州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第一章 發展基礎與面臨形勢

第一節 “十三五”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以來,全市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緊緊圍繞爭當“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先行軍、排頭兵目標,始終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同時,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標志性成果,連續四年在全省“263”專項行動暨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中名列第一,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持續提高,生態文明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公眾生態環境滿意率大幅提升,生態環保事業呈現良好發展勢頭。

一、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十三五”時期,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實力穩步增強的同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2020年,全市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排放量分別較2015年削減15.29%、17.1%、14.26%、13.87%,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較2015年削減30.77%、24.21%,全面完成省級下達的“十三五”污染物減排目標。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考核綜合得分持續位居全省前列。2020年,市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84.4%,較2015年上升17.5個百分點,PM2.5年均濃度為33微克/立方米,較2015年下降43.1%,成為江蘇省PM2.5濃度率先達到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的城市之一。水環境質量全面提升,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湖泊總磷除外)達標率100%,省考以上斷面水質優Ⅲ比例上升到92%,長江干流及主要通江河道水質全部達到Ⅲ類及以上,太湖連續13年實現安全度夏。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全部達到90%以上。區域環境噪聲總體處于較好水平,各類功能區噪聲基本達標。環境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低于江蘇省天然背景值水平,電磁輻射環境質量符合相應的標準限值要求。全市生態環境狀況指數為64.1,處于“良”級別。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滿意率再創新高,從2015年的81.7%上升到2020年的91.8%。

二、綠色轉型升級縱深推進

“十三五”期間,全市經濟由高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地區生產總值邁上2萬億元新臺階,年均增幅達6.1%;產業結構不斷優化,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52.5%;先進制造業呈現蓬勃發展勢頭,高新技術產業、新興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的比重分別達到50.9%和55.7%,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納米技術、人工智能四大先導產業產值占比達25%。全市域、全岸線、全方位、全領域推動長江大保護工作,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管理機制,勸退拒批項目998個,涉及投資320余億元。大力淘汰低端落后產能,完成關停及實施低效產能淘汰企業7344家,關閉退出化工企業661家,全市化工園區(含集中區)壓減至6個,整治“散亂污”企業(作坊)53529家,騰出發展空間7.8萬畝,其中復耕復綠面積1.16萬畝,單位建設用地地區生產總值產出率較2015年提高30.5個百分點。能源消費結構持續優化,煤炭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降至59.2%,較2015年下降9.6個百分點,非電行業規上工業企業煤炭消費量較2016年減少462萬噸。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快速發展,截至2020年,共有市區公交線路438條,軌道交通4條,有軌電車2條,軌道交通里程、軌道交通線網密度位列地級市第一,建成投運全國首個綠色交通網絡體系示范項目。

三、污染防治攻堅成效斐然

強力推進藍天保衛戰。扎實推進PM2.5和O3協同控制,全面開展工業深度治理、移動源污染整治、揚塵整治提升、科學精準治氣專項行動,鋼鐵、火電行業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整治燃煤鍋爐超4000臺,淘汰高污染排放機動車22萬余輛。加強揚塵精準化管控,平均降塵量1.8噸/月·平方公里,為全省最低。大力推進VOCs污染防治工作,開展化工園區泄漏檢測與修復,累計完成化工園區、重點行業VOCs綜合治理項目5000余項。依托大氣環境質量優化提升戰略合作,開展大氣環境質量分析預測、污染來源解析、專家幫扶指導等工作,提升科學治理水平。

深度實施碧水保衛戰。全面落實河(湖)長制、斷面長制,推進流域系統治理,實施“一湖一策、一河一策、一斷面一方案”,累計完成2500余個重點項目。開展全市河流水環境質量攻堅行動,省考以上河流斷面水質全部達到Ⅲ類,完成932條黑臭水體整治。推進長江保護修復,嚴格落實長江“十年禁漁”,開展入江排污口、入江支流整治。持續開展太湖綜合整治和陽澄湖生態優化行動,實施太湖流域六大重點行業提標改造,拆除4.5萬畝太湖圍網養殖。持續提升污水處理能力,新增污水管網3816千米,城市、集鎮區生活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8%、90.5%,生活污水處理廠尾水實現準Ⅳ類標準排放。

穩步推進凈土保衛戰。出臺《蘇州市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完成130個國控省控土壤監測點位布設、土壤污染重點行業企業篩選、關閉搬遷化工企業和涉重企業遺留地塊排查等工作,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點位布設,建成投運蘇州市農用地詳查樣品流轉中心,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建立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企業全口徑清單427家,開展6個重金屬重點防控區專項整治,組織對345家太湖流域電鍍企業開展集中整治。有序推進土壤修復項目,蘇州溶劑廠北區污染地塊修復工程在全國土壤污染防治經驗交流會上受到充分肯定。完成636個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

四、生態保護與修復扎實推進

重要生態空間保護力度持續加大,劃定生態空間保護區域3257.97平方公里,占全市國土面積的比重達37.63%,建成涉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5種類型的30個自然保護地,為維系區域生物多樣性、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提供了堅實的生態網絡支撐。縱深推進以太湖、陽澄湖和長江大保護為核心,濕地保護小區為主體,濕地公園為亮點的健康濕地城市建設,先后建成各級濕地公園21個,自然濕地保護率達到64.5%,主要濕地保護指標均位居全國前列。“綠美蘇州”建設成效顯著,“十三五”期間,全市完成成片造林4.5萬畝,新增長江生態景觀防護林帶8892畝,陸地森林覆蓋率上升至30.2%,蘇州市及下轄常熟、昆山、張家港、太倉4個縣級市全部建成“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成為全國首個“國家生態園林城市群”。切實加大野生動植物保護力度,在全省率先開展并完成陸生野生動物資源調查,積極開展各類野生動植物保護普法宣傳活動,組織“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野生動物保護專項整治行動”“盤羊四號行動”等各類專項執法行動。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全面推進,建成首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太倉市、昆山市獲評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常熟市建成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市)。

五、環境風險防控水平穩步提升

“十三五”期間,全市危險廢物、工業污泥處置能力顯著提升,分別達到34.7萬噸/年和197萬噸/年。建成全省首個小量危險廢物集中收集點,持續完善小量危險廢物處置收集體系,有效解決小量危險廢物處置成本高、處置難等問題。完成6094家危險廢物產生及經營企業達標建設,全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達95%以上,居全省前列。全面實施危險廢物信息化管理,在全省率先建成工業污泥監管平臺,推行污泥轉運電子聯單制度和處置資格備案制,有效遏制工業污泥非法轉移傾倒勢頭。組織開展危險廢物處置專項整治行動,排查整治各類環境隱患11306個,建立生態環境、應急管理信息共享、聯合監管工作機制。扎實推進放射源安全檢查專項行動、核與輻射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三年行動,累計檢查輻射單位4443家次,送貯、廠家回收各類廢舊放射源300批次,全面消除輻射安全隱患。環境應急能力持續加強,組織開展重要時段、重大活動環境安全大檢查,累計完成較大以上等級環境風險企業“八查八改”700家,組織開展“環輻”系列輻射事故應急演練、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應對跨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

六、監測監管能力顯著增強

監測監控水平持續提高。建成涵蓋環境空氣、地表水、飲用水、地下水、底泥、生物、土壤和噪聲等8個方面的例行環境監測骨干網絡,建成蘇州市輻射環境監測網絡和蘇州市輻射環境監測體系平臺,全面推動“用電、視頻、工況和一園一檔”在線監控系統建設。全市共設置空氣監測點位116個,水質自動監測站400個,土壤監測點位130個。環境執法監管效果顯著。嚴格環境執法監管,持續加大“雙隨機”檢查、交叉互查、夜間突擊執法力度,共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萬余件、處罰金額超10億元。鞏固運用“543”工作法、現場執法“八步法”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提升生態環境執法規范化、精準化水平。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四次獲評全國環境執法大練兵表現突出集體。中央環保督察及“回頭看”、省環保督察、長江經濟帶曝光、長江經濟帶審計、省人大交辦等交辦各類突出環境問題和信訪件共1684個,已完成整改1681個,3個正在積極推進中,沙鋼集團環境問題整改項目入選全國環保督察整改促進綠色發展典型案例匯編。充分發揮污防攻堅辦暗訪曝光職能,2017年以來全市曝光欄目共播出1487檔,曝光期數和質量居全省前列,全市共曝光突出環境問題3010個,整改完成率95%。市級以上環境信訪舉報投訴總量從2015年的1.6萬余件下降到2020年的5000余件。

七、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日益完善

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等手段,聚焦共享共治,形成政企社共治合力。生態環境部門垂直管理改革順利推進,完成市生態環境局、9個派出機構、27家事業單位的管理體制調整及組建掛牌工作。“放管服”改革持續深化,出臺企業環境管理服務“蘇環十條”,優化審批服務,落實掛鉤幫扶,全程跟蹤項目,推進開發區環境影響評價區域評估,推廣應用環保管家服務平臺。監管數字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開發建設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協同推進平臺,入選第三屆數字中國建設峰會優秀應用案例。出臺《蘇州市保護和獎勵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人實施細則》,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創新環保經濟政策,形成以排污許可證制度為核心的環境管理體系,健全企業環保信用評價,推動落實水、電差別化價格政策。加強科技支撐,與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省環保集團、南京大學環境規劃院、清華蘇州環境創新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機構建立戰略合作關系,持續強化生態環境保護重點領域技術攻關。

第二節 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壓力較大

2020年,蘇州市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84.4%)雖居全省第二,但對標國內同屬經濟發達地區的上海(87.2%)、杭州(91.3%)、廣州(90.4%)、深圳(97.0%)等地還有一定差距。O3年均濃度未達國家二級標準,超越PM2.5成為影響空氣質量達標的首要污染物,仍需進一步加大O3主要來源,比如VOCs、機動車尾氣等治理的力度。一些河流斷面不能穩定達標,部分支流支浜甚至為劣V類,存在揮發酚、氟化物等特征污染因子導致河流斷面水質超標的現象,總磷仍為影響湖泊斷面水質提升的主要因素。

二、環境風險防控形勢依然嚴峻

全市環境風險企業面廣量大,較大以上等級環境風險企業910家,超過全省總數的1/5。化工、電鍍等易對土壤環境造成影響的企業數量較多,存在一定土壤污染隱患。危險廢物產生企業數量多,2020年網上申報企業數量逾1.5萬家,產生量超過170萬噸,分別占全省總量的35%和26%,與此同時,飛灰、廢鹽、重金屬污泥等特種危險廢物的本地處置利用能力有所不足,仍依賴外運處置,危廢環境管理和風險防控壓力較大。

三、環境治理能力亟需加強

全市污水收集處置系統有待進一步完善,管道破損滲漏、錯接混接、雨污分流不到位等問題依然存在,部分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不高,農村地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覆蓋不足,運營管理水平有較大提升空間。全市接近兩成的生活垃圾仍以填埋處置為主,生活垃圾四分類收運體系尚待進一步完善。監測監控信息化平臺集成水平不高,部門之間的生態環境數據共享機制有待完善,生態環境自動監測站點覆蓋率需要進一步提升。基層執法監管力量不足,全市生態環境執法人員人均監管企業數量達400家,監管壓力較大。對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綠色金融等環境經濟政策的探索創新仍需進一步加強。

四、自然生態系統較為脆弱

全市開發強度較高,在長期的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生產生活空間較多擠占了生態空間,水生態修復不充分,保護利用還不到位,“東方水城”和“江南水鄉”的風貌特色有待加強維護。生物多樣性保護還需強化,本底調查有待全面詳細展開,水葫蘆、福壽螺、一枝黃花等外來入侵物種對本地物種造成一定威脅。

第三節 面臨機遇

一、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開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開創性、長遠性工作,形成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推動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發生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2021年4月30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十四五”時期,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進入了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由量變到質變的關鍵時期。要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保持戰略定力,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來謀劃經濟社會發展,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統籌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促進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省委提出,要牢牢把握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這個總抓手,全面推進能源結構、產業結構、交通運輸結構、用地結構調整,大力推進綠色發展,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作出江蘇貢獻。這為蘇州在打造向世界展示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最美窗口”征途中,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指明了前進方向和奮斗目標。

二、多重國家級戰略疊加聯動,為加速綠色轉型創造了有利契機

“十四五”時期,長三角一體化、長江經濟帶、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國家重大戰略在蘇州疊加交匯并向縱深實施,為全市綠色發展帶來廣闊前景。作為我國經濟發展最活躍、開放程度最高、創新能力最強的區域之一,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緊扣一體化和高質量兩個關鍵詞,積極踐行綠色創新發展、夯實穩定自然生態基底,成為其引領新時代高質量發展的有力引擎。長江經濟帶發展一以貫之堅持新發展理念,習近平總書記在全面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指出,要將長江經濟帶建設成為我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主戰場、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主動脈、引領經濟高質量發展主力軍。策應黨的十八大關于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的要求,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揭牌亮相,蘇州片區承擔起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產業園區的發展定位。空前的戰略聯動機遇,將助力蘇州在更大格局中謀劃現代城市功能,加速釋放轉型升級新動能、加快破解區域性流域性環境問題,保持高質量發展始終走在最前列。

三、生態環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為全面深化改革帶來了政策機遇

2019年3月,江蘇成為全國唯一部省共建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試點省,對探索經濟發達地區生態環境與社會經濟效益共贏新路徑、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具有重要意義。2020年8月,江蘇省委省政府發布《關于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實施意見》,為進一步提升全省生態環境治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撐。“十四五”時期,部省合作框架下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將進一步加快推進,必將在生態文明制度改革領域釋放更多紅利和先機。蘇州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改革要義,先試先行、探索創新,破除制約高質量發展的生態環境體制機制障礙,強化有利于提高資源配置效率、調動全社會積極性的重大改革開放舉措,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始終走在全省乃至全國前列。

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為蘇州推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提供了路徑指引和強大動力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變革,將有力推動經濟社會向資源高效利用和綠色低碳發展全面轉型,為蘇州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與環境根本改善提供了歷史性機遇。全面降低碳排放強度,加快推動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用地結構調整,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推動能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有利于蘇州破解產業結構偏重、化石能源消費高等發展瓶頸制約,有力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同時,發揮減污降碳的協同效應,從源頭降低污染物產生及排放量,將從根本上改善全市生態環境質量。

第四節 存在挑戰

一、資源環境結構性矛盾仍然突出

“十四五”時期,全市鋼鐵、化工、紡織等資源密集型產業仍將占有一定比重,以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偏重的產業結構、開發密集型空間結構和以公路貨運為主的運輸結構尚未根本轉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仍將處于高位,自然生態系統依然較為脆弱,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承載的矛盾依然存在。如何在新一輪產業崛起中突出自身特色和優勢,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實現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雙贏,將是蘇州面臨的一項艱巨挑戰。

二、生態環境治理難度顯著提升

“十三五”期間,全市生態環境質量顯著改善,但成效尚不穩固,一些重點環境問題(PM2.5和O3空氣污染、劣V類水體、土壤環境風險、湖泊富營養化、農業面源污染等)仍需下大力氣從根本上解決,其他環境問題(地下水污染、環境健康風險、碳減排、生物多樣性等)也逐漸凸顯,生產與生活、城市與農村、工業與交通環境污染交織,多領域、多類型、多層面的生態環境問題累積疊加,應對難度將更大、更繁瑣。與此同時,隨著全市火電、鋼鐵等主要大氣污染行業實現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城鎮污水處理廠達到準Ⅳ類排放標準,現有工業企業基本上做到合規生產和達標排放,末端治理的空間日益收窄、治理的邊際效益不斷降低,對加快推進源頭治理、精準治理、系統治理,提升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外部形勢變化可能對生態環境保護產生影響

當今世界面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冠肺炎大流行造成重大沖擊和多維度影響,經濟全球化遭遇逆流,國際環境正發生深刻復雜變化,全球產業鏈供應鏈面臨更多非經濟因素挑戰。蘇州是對外依存度較高的開放城市,在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的形勢下,外部局勢變化將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對產業、能源、交通運輸、用地等結構調整造成一定影響,對深入推進減污降碳帶來更大挑戰。

四、社會共治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

近年來,社會、公民、媒體對于環境質量的關注度不斷提升,對于美好生態環境的期盼越發強烈。但公眾自覺履行環保責任的意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部分企業決策者仍然認為環保治理投資增加企業生產成本、削弱發展競爭力,不能主動承擔環保責任,全社會自覺參與生態環境保護、踐行綠色低碳生產方式、養成簡約適度生活方式的氛圍尚未完全形成。環境質量強需求與環保責任弱意識的矛盾,將對全市生態文明建設產生一定制約。

第二章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第一節 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系列重要講話指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融入新發展格局,把保護生態環境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面向“美麗蘇州”建設目標,以碳達峰、碳中和為引領,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抓手,以源頭治理作為根本策略,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統籌推進“提氣降碳強生態,增水固土防風險”,強化環境管理系統化、科學化、法制化、精細化和信息化,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在率先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上走在前列,為蘇州打造向世界展示社會主義現代化“最美窗口”奠定堅實的生態環境基礎,努力建成長三角地區綠色發展示范樣板。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全面落實長三角一體化、長江經濟帶等重大戰略決策部署,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總體布局,將生態環境保護主動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不斷提升經濟社會發展的“綠色含量”。

以人為本,共治共享。把人民的評判作為檢驗生態文明建設成效的依據,著力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增加優質生態產品供給,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改善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綜合運用政府“有形之手”、市場“無形之手”和社會“自治之手”,建立健全緊密聯系的制度框架,形成多元主體參與及多方互動的生態環境治理模式。

系統謀劃,問題導向。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和流域系統性出發,以生態環境質量目標為導向,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保護修復,推進應對氣候變化與環境治理、生態保護修復協同增效,增強各項舉措的關聯性和耦合性,推動生態環境源頭治理、系統治理、整體治理。聚焦新時期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和短板,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運用科學思維、科學方法、科技手段,精細管理、分類施策、因地制宜,以法治力量保護生態環境。

改革創新,彰顯特色。完善生態文明領域統籌協調機制,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構建促進綠色發展的體制機制,加快建設激勵約束并舉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健全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完善生態環保科技創新體系,探索建立具有蘇州特色、時代特征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體系。

第三節 主要目標

展望2035年,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峰后持續下降,生態環境根本好轉,全面實現建成“美麗江蘇”標桿城市的遠景目標。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總體形成,綠色低碳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能力顯著增強;空氣質量根本改善,水環境質量全面提升,水生態恢復取得明顯成效,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總體恢復,藍天白云、綠水青山成為常態,基本滿足人民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位居全國前列。

到2025年,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取得新進步、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美麗蘇州”建設的空間布局、發展路徑、動力機制基本形成,爭創成為“美麗中國”建設的先行區。

——綠色發展活力位居全省全國前列。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持續優化,生態環境承載力約束機制基本形成,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逐步健全,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明顯提高,碳排放強度持續降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空氣環境質量穩步提升,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86%以上,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下。水環境質量顯著改善,地表水省考以上斷面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100%,太湖、陽澄湖等重點湖泊富營養化程度得到改善。完成省下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任務,地下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主要污染物減排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目標。城市區域聲環境質量穩步改善。

——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鞏固提升,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持續上升,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固體廢物與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能力明顯增強,放射性污染防治政府監管持續加強。

——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穩步提升。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態空間保護區域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河湖生態功能持續恢復,生態質量指數保持穩定,自然濕地保護率達到70%,林木覆蓋率達到20.5%,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顯著增強。

——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取得新進展。生態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進,現代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基本形成,生態環境治理效能明顯提升,公眾對生態環境滿意率進一步提升。

第三章 重點任務

第一節 加強源頭治理,全面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

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整體治理,以布局優化、結構調整和效率提升為著力點,加快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體系,全面提升經濟社會發展的“綠色含金量”,增強綠色發展韌性、持續性、競爭力。

一、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

統籌國土空間布局。以資源環境綜合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為前提,統籌安排城市建設、產業發展、生態涵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推動構建“一核一帶雙軸,一湖兩帶一區”[1]的國土空間開發總體格局。貫徹落實主體功能區制度和戰略,協調落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按照城鎮、農業、生態三類空間,實施差別化的空間發展導向、管控要求與準入政策。切實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戰略引領和剛性管控作用,探索規劃“留白”制度,為未來發展預留空間。

著力推進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堅持“嚴控增量,激活存量”,嚴格控制城鄉建設用地增量。以“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評價”全覆蓋為抓手,著力打造工業用地“零地增長”模式。堅定不移推進產業用地更新“雙百”行動,推動土地資源向產業含綠量、產出含金量、科技含新量高的優質投資項目傾斜。探索區域、行業“畝均效益”綜合評價,擴大資源要素差別化價格政策實施范圍,深入實施差別化資源要素配置政策,完善年度用地、用能、排放等資源要素分配與“畝均效益”績效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

深入推進城鄉低效用地再開發。創新打造“三優三保”升級版,推進土地資源集約利用。因地制宜利用閑置廠房、倉儲、校舍及控保建筑發展現代服務業,支持開發區“騰籠換鳥”和“二次創業”。大力推進存量建筑活化利用,為新產業新業態發展和公共配套服務功能提升提供載體和空間。鼓勵空間功能混合和土地復合利用,積極開發利用地下空間。

二、推進產業結構綠色轉型升級

推動傳統產業綠色轉型。嚴格落實國家落后產能退出指導意見,依法淘汰落后產能和“兩高”行業低效低端產能。深入開展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工作,推進低端落后化工產能淘汰。推進印染企業集聚發展,繼續加強“散亂污”企業關停取締、整改提升,保持打擊“地條鋼”違法生產高壓態勢,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認真執行《〈長江經濟帶負面清單指南〉江蘇省實施細則(試行)》,推動沿江鋼鐵、石化等重工業有序升級轉移。全面促進清潔生產,依法在“雙超雙有高耗能”[2]行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在鋼鐵、石化、印染等重點行業培育一批綠色龍頭企業,精準實施政府補貼、稅收優惠、綠色金融、信用保護等激勵政策,推動企業主動開展生產工藝、清潔用能、污染治理設施改造,引領帶動各行業綠色發展水平提升。

加快構建綠色制造體系。以“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的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為抓手,開展綠色創新企業培育行動。強化綠色制造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實施綠色技術研發重大項目和示范工程。推進企業開展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重點推進生態設計、推廣使用核心關鍵綠色工藝技術及裝備,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環境問題。分領域打造具有行業推廣示范性的綠色工廠,培育綠色技術創新龍頭企業,爭創國家級綠色產業示范基地和省級綠色產業發展示范區。實施綠色伙伴式供應商管理,加大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培育力度,鼓勵龍頭企業搭建綠色供應鏈信息管理平臺,推動實現資源聯供、產品聯產、產業耦合共生。培育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綠色制造咨詢、認定和培訓等服務,為行業提供綠色制造業整體解決方案。到2025年,累計創建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150項,繼續保持全省領先。

大力培育綠色低碳產業體系。提高先進制造業集群綠色發展水平,重點發展高效節能裝備、先進環保裝備,扎實推進產業基礎再造工程,推動生態環保產業與5G、人工智能、區塊鏈等創新技術融合發展,構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綠色產業鏈。深入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推進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建立健全循環鏈接的產業體系。到2025年,將蘇州市打造成為節能環保產業發展高地。大力發展生態農業和智慧農業。

三、構建清潔高效現代能源體系

落實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嚴格實施煤炭消費“等量替代”“減量替代”,切實壓減替代燃煤消費總量。除公用熱電聯產外禁止新建燃煤供熱鍋爐,以張家港、常熟、吳江、吳中、蘇州工業園區、高新區為重點,加快推進燃煤自備電廠關停或轉公用。推進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供熱改造。強化對燃煤電廠的能耗和排放監控,實施火電行業重點節能技術應用。到2025年,煤炭占能源消費比重降至55%,全面實現高污染燃料窯爐清潔替代,基本淘汰6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

優化能源供給結構。加快形成煤、氣、油和可再生能源等互為補充的能源結構,因地制宜發展光伏、風電、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全面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氫”定位為未來新能源開展戰略布局,著力打造氫能全產業鏈合作基地。大力發展智慧能源技術,以智能電網為中樞,加強與熱力管網、天然氣管網互聯互通,建設“源-網-荷-儲”設備智能、供需互動、協調發展、集成互補的能源互聯網,實現地區之間、不同能源種類之間及供能設備之間互聯互濟。積極爭創國家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示范城市,建設綠色智慧能源碳中和示范城市。到2025年,全市光伏、生物質等本地可再生能源裝機由192萬千瓦提升至370萬千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2%。

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動鋼鐵、造紙、化工、紡織等重點行業以及其他行業重點用能單位深化節能改造,加大“能效領跑者”企業培育力度。嚴控新建建筑節能標準,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推進超低能耗建筑試點,深入實施“綠色屋頂”計劃,推動城鄉建筑領域太陽能光電技術應用。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推進公共機構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推行政府購買合同能源服務,積極探索用能托管模式。

四、打造綠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

穩步調整交通運輸結構。推進大宗貨物、集裝箱運輸“公轉鐵”“公轉水”及集裝箱多式聯運,推進貨物運輸組織由暢其流向優其流轉型提升。促進貨運鐵路擴能,支持推動港口鐵路專用線規劃建設,加快推進太倉港疏港鐵路專用線建設。推動“蘇南-太倉港”內河集裝箱運輸核心通道建設,大力發展集裝箱運輸。加大多式聯運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實施蘇南地區集裝箱公鐵水多式聯運示范工程。

推行“綠色車輪計劃”。加大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推廣應用力度,推進充電樁加速布局,大力發展打造適合未來城市發展的綠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繼續深化公交都市發展,推廣全域公交,發展毗鄰公交、旅游公交。推動城際鐵路公交化運行,推動市域軌道多網運營合一。規劃建設城市步道系統和非機動車交通體系,打造城市慢行交通系統,推動與公共交通系統的融合發展。到2025年,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0%以上。完善高污染車輛提前淘汰補償政策,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輛。加強柴油貨車限行管理,出臺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全天候限行政策措施,提高柴油貨車區域限行要求。

專欄1促進綠色發展示范工程

1.節能環保產業示范工程。以張家港市、昆山市、高新區、蘇州工業園區為多核心,推動產業協同發展。依托揚子江國際冶金工業園、蘇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蘇州工業園區等3家國家級循環經濟試點產業園區,以及揚子江國際化學工業園、昆山經濟開發區、昆山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等3家省級循環經濟試點產業園區,聯合蘇州國家環保高新技術產業園發展有限公司、中節能(蘇州)環保科技產業園、吳中靜脈產業園等,打造節能與環保技術裝備、LED照明、資源循環利用等節能環保產業集聚區。大力推進蘇州科技城水質凈化廠遷擴建項目等EOD示范項目建設,打造全新一代循環經濟產業園。

2.清潔能源供給工程。鼓勵大型公共建筑、商業樓宇、工廠廠房等建設分布式光伏,有序發展環境友好型分散式風電,試點應用建筑光伏一體化、地源熱泵等技術,建設一批分布式光伏發電、淺層地熱應用示范項目。支持鋼鐵、化工、水泥等行業深度挖掘余熱余壓資源,推動230℃以下低品位余熱資源高質量開發利用。

3.氫能源應用試點示范工程。建成加氫站10座,推廣燃料電池汽車在叉車、公交車、物流車、長途貨車、港口重卡等領域的示范應用達600輛,力爭2025年氫能消費量達3萬噸/年。

4.能源互聯網建設工程。支持蘇州相城國家級能源互聯網產業集聚區建設。打造友好互動型電網側儲能電站集群、張家港灣“生態節能江灣”能源互聯網示范區、中低壓直流配用電系統、蘇州工業園區主動配電網工程、古城區世界一流城市配電網示范區、太倉交直流混合的多元融合局部微電網廠區、高鐵新城智慧能源產業集聚區、能源云網蘇州子平臺“開放式能源互聯網共享服務平臺”、城市級能源大數據中心、高鐵新城數字人民幣結算電費應用試點等一批能源互聯網示范項目。

5.常規公交發展工程。到2025年,實現運營公交線路620條、微循環線路90條,開工建設吳江T1號線示范段,建設巴士管家探索綜合運輸服務平臺。

第二節 全面推進碳達峰行動,增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將低碳思維全面融入社會經濟發展全過程,制定實施碳達峰行動方案,協同推進應對氣候變化與環境治理,嚴控重點領域溫室氣體排放,顯著增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一、深入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

強化目標約束和峰值導向。全面落實國家、省下達的溫室氣體排放約束性目標,將碳排放強度降低目標納入全市高質量發展考核指標,加強甲烷、氫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類溫室氣體控制,落實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編制全市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明確達峰時間、目標、路線圖和落實方案,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和行業率先達峰。深化低碳示范試點,探索低碳示范區和示范企業建設。

推進協同減排和融合管控。積極探索溫室氣體排放與污染防治監管體系的有效銜接,強化治理目標的一致性和治理體系的協同性。將碳排放重點企業納入污染源日常監管,促進企事業單位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數據的統一采集、相互補充、交叉校核。

加強溫室氣體排放統計與核算。在環境統計相關工作中協同開展溫室氣體排放專項調查。持續開展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實施市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常態化、規范化,鼓勵縣級開展溫室氣體清單編制,逐步擴大清單范圍。進一步完善市級碳排放核算方法體系,提高數據質量。

加快推行碳排放權交易。落實國家和省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的統一部署,配合完成重點排放企業歷史數據核查、配額分配等工作,確保重點排放單位按期全部進入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加強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和碳排放配額清繳情況監督檢查。

二、推動重點領域溫室氣體減排

持續降低工業碳排放。嚴格控制電力、鋼鐵、紡織、造紙、化工、建材等重點高耗能行業企業碳排放總量,積極開展碳排放對標活動,有效降低單位產品碳排放強度。制定重點行業低碳技術推廣實施方案,積極推廣低碳新工藝、新技術,支持采取原料替代、工藝改進、設備更新等措施減少工業過程二氧化碳排放。加強企業碳排放管理體系建設,強化從原料到產品的全過程碳排放管理。加快推進汽車、電器等用能產品及日用消費品的低碳產品認證工作。到2025年,主要高耗能行業單位產品二氧化碳排放達到世界先進水平。

推進農業低碳融合發展。深化實施農業綠色發展行動,開展低碳農業建設,推廣農業循環生產方式。選育高產低排放良種,加強高捕碳固碳作物種類篩選,研發生物質炭土壤固碳技術,提高土壤有機質含量,增強農田土壤生態系統長期固碳能力。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推行少耕、免耕、精準作業和高效栽培,控制農田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加強畜禽養殖場畜禽溫室氣體排放控制和大中型沼氣工程建設指導工作。

全面倡導綠色低碳生活。加強綠色消費行為引導,推廣節能、可再生能源等新技術和節能低碳節水產品應用,反對過度包裝。科學制定綠色消費產品采購指南,進一步擴大節能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范圍,確保列入政府采購目錄的綠色產品占到80%以上。提倡低碳餐飲,鼓勵食用綠色無公害食品,積極推行“光盤行動”。倡導低碳居住,鼓勵使用節電型電器和照明產品。組織實施綠色出行碳積分激勵工程,倡導“1公里內步行、3公里內騎自行車、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的綠色低碳出行方式。到2025年,85%以上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建成節約型機關。

加強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控制。圍繞石化、化工、電力、電子等重點排放行業,推廣節能新技術、新工藝,強化從生產源頭、生產過程到產品的全過程溫室氣體排放管理,有效控制工業生產過程中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溫室氣體排放。控制氟化工行業生產規模,加大氟化工行業尾氣處理力度,降低工業生產過程中含氟氣體排放。改進化肥等行業的生產工藝,減少工業生產過程中氧化亞氮的排放。加強廢棄物處置甲烷排放控制。整治不符合環保標準和達到使用年限的垃圾填埋處理設施,在條件具備的填埋場建設甲烷收集利用設施,減少甲烷無序排放。

三、提升適應氣候變化影響能力

增強森林碳匯能力。深入推進國土綠化行動,加強長江、大運河、太湖等重點流域防護林體系建設,提升高速鐵路、高速公路、高等級公路沿線綠色通道建設水平,充分挖掘城鎮、村莊、社區、庭院等綠化潛力,到2025年,全市林木覆蓋率穩定在20.5%以上。提升森林生態系統質量,加大生態公益林保護力度,重點加強丘陵區次生林、綠色通道等中幼林撫育,實施低效林改造示范。全面推行“林長制”,強化森林資源規范化管理,開展森林生態效益動態監測、林業碳匯計量監測工作,形成全市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持續開展森林督查、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等專項執法行動,切實保障全市林木安全。

加強適應型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成品油和天然氣應急儲備基地建設,提高區域能源保障水平。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推動有條件的區域建設雨水吸納、蓄滲和綜合利用設施。建立分災種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平臺,重點加強暴雨、雷電、低溫冰凍、冰雹等氣象災害的預報預警。加強人工影響天氣能力建設,提高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和效益評估水平,提升人工影響在防災減災中的作用。

專欄2碳減排示范工程

1.低碳試點示范工程。推進國家低碳城市試點任務,建設一批低碳園區、企業試點示范。廣泛開展低碳商業、低碳旅游、低碳企業和碳普惠制試點。遴選一批特色鮮明、指標設置科學、有復制推廣價值的近零碳排放試點示范項目。

2.協同減排和融合管控工程。選擇一批煤電、鋼鐵、水泥等重點排放行業企業,排放源相對集中、監測基礎較好、排放管理體系較為完善的園區、地區開展協同減排和融合管控專項建設。

3.海綿城市建設工程。抓好虎丘濕地公園清水工程,確保虎丘濕地公園功能性、景觀性有機統一;抓好城北路、長和路等在建項目,強化質量、進度督查,打造精品工程;抓好平海路等項目,做好整改提升工作。優化提升海綿城市監測系統信息化服務功能。

第三節 強化PM2.5和O3協同治理,提升綜合“氣質”

以PM2.5和O3“雙控雙減”、優良天數比例穩步提升為主線,深化固定源、移動源、面源污染治理,實施氮氧化物(NOx)和VOCs協同減排,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全力守護“蘇州藍”。

一、加強PM2.5和O3協同控制

強化大氣環境質量目標管理。以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導向,突出抓好重點時段PM2.5和O3協同控制,強化點源、交通源、城市面源污染綜合治理,編制空氣環境質量改善專項規劃,加強達標進程管理,鞏固提升大氣環境質量。嚴格落實空氣質量目標責任制,深化“點位長”負責制。到2025年,全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86%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PM2.5年均濃度達到28微克/立方米,6項監測指標全面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推進PM2.5和O3“雙控雙減”。持續推進沿江地區重點化工園區綜合治理,推動產業綠色轉型升級。將沿江地區作為O3污染重點控制區,實施更為精準的VOCs減排措施。探索開展沿江地區PM2.5和O3污染區域傳輸規律和季節性特征研究,為強化分區分時分類差異化精細化協同管控提供支撐。

二、加大VOCs治理力度

分類實施原材料綠色化替代。按照國家、省清潔原料替代要求,在技術成熟領域持續推進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和其他低(無)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的原輔材料,提高木質家具、工程機械制造、汽車制造行業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產品使用比例,在技術尚未全部成熟領域開展替代試點,從源頭減少VOCs產生。

強化無組織排放管理。對企業含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五類排放源加強管理,有效削減VOCs無組織排放。按照“應收盡收、分質收集”的原則,優先采用密閉集氣罩收集廢氣,提高廢氣收集率。加強非正常工況排放控制,規范化工裝置開停工及維檢修流程。指導企業制定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規程,按期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及時修復泄漏源。

深入實施精細化管控。深化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售等重點行業VOCs深度治理和重點集群整治,實施VOCs達標區和重點化工企業VOCs達標示范工程,逐步取消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企業非必要廢氣排放系統旁路。針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工業園區、企業集群、重點管控企業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精準、時限明確、責任到人,適時推進整治成效后評估,到2025年,實現市級及以上工業園區整治提升全覆蓋。推進工業園區建立健全監測預警監控體系,開展工業園區常態化走航監測、異常因子排查溯源等。推進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建設VOCs“綠島”項目,統籌規劃建設一批集中涂裝中心、活性炭集中處理中心、溶劑回收中心等,實現VOCs集中高效處理。

三、推進固定源深度治理

推進電力行業穩定達標。嚴格執行國家、省電力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組織專家對電廠特別是自備電廠在線監控設備規范化管理、超低排放穩定運行等環節開展現場評估,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確保電力行業穩定達標排放。引導企業對現有廢氣處理設施實施提標改造、使用低硫優質煤,鼓勵開展燃氣機組深度脫氮。

開展工業窯爐深度治理。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施策”,推動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工業窯爐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深度治理,對啟動超低排放改造以外的重點涉工業爐窯行業,通過工藝治理提標以及清潔低碳能源、工廠余熱、熱力替代等方式,實現有組織排放全面達標、無組織排放有效管控、全過程精細化監管。

強化非電行業深度治理。加快推進完成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監測評估,經評估確認全面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按有關規定執行重污染天氣豁免、差別化電價、稅收等激勵政策。推進全市保留的磚瓦窯企業全部實施清潔能源替代(非物質文化遺產企業特殊工藝除外)。

加強惡臭、有毒有害物質治理。探索開展化工園區“嗅辨+監測”的異味溯源,逐步解決化工園區異味擾民問題。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ODS)管控力度,強化各保護臭氧層部門的協調合作,配合開展ODS數據統計和審核工作。圍繞垃圾焚燒發電廠、化工園區等特殊點位和區域,鼓勵實行源頭風險管理,探索開展二噁英、有毒有害物質的監測和深度治理。

四、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

加強機動車污染治理。嚴格車輛準入管理,全面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制定國Ⅲ及以下柴油車淘汰資金補助政策。強化在用車排放監管體系,實現排放檢驗、遙感監測、路檢路查、停放地抽查等監測數據自動比對,形成倒查機制,到2025年底,在用柴油車監督抽測排放合格率達到98%以上。健全用車大戶機動車全天候管理和重點企業出入門禁監控系統,嚴格控制高排放柴油貨車使用。優化調整高排放柴油車限行區域,強化交通疏堵管理,科學制定早晚高峰時段機動車排堵舒暢方案。構建加油站油氣回收在線系統,加快推進加油站三次油氣回收。

加大船舶污染控制。加大船舶更新升級改造,投入使用的新建船舶執行新生產船舶發動機第一階段排放標準。適時調整船舶排放控制區,探索在排放控制區同步管控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排放,船舶進入排放控制區應使用符合規定燃油,積極推廣應用LNG、純電動清潔能源動力船舶及高能效示范船舶,加快推進長江干線加氣、內河高等級航道充(換)電設施的規劃和建設試點。

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控制。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管控,擴大調整禁用區范圍,加強對進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內作業的工程機械的監督檢查。提高秋冬季每月抽查頻率,加大超標工程機械的執法查處力度。全面落實非道路移動機械登記制度,加強對重點監控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實施監督檢查。鼓勵混合動力、純電動、燃料電池等新能源技術在非道路移動機械上的應用,優先發展中小非道路移動機械動力裝置的新能源化,逐步削減尾氣排放。

五、加強城鄉面源污染控制

實施揚塵精細化管控。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嚴格落實防治標準,綜合運用信息化監管手段,提升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治理水平。渣土車運輸必須實施全封閉運輸,建成區全面使用新型環保智能渣土車,淘汰高排放老舊渣土車,加強渣土運輸處置全過程監管。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控制,加大對城市主次干道、主要支路等沖洗、灑水、噴淋、霧炮等作業力度,提高道路機掃率和沖洗比例,對城市主要道路、重點區域開展積塵負荷監測,形成通報、整改、復核工作閉環。強化港口、碼頭、貨運車站等地裝卸作業、物料堆場以及攪拌站揚塵防治,推動鋼鐵、火電、水泥等行業堆場開展內部運輸皮帶、廊道密閉管理。

提高餐飲油煙污染治理。推進重點管控區域內面積100平方米以上餐飲店(無油煙排放餐飲店除外)以及城市綜合體、美食街等區域的餐飲經營單位安裝在線監控。探索餐飲油煙治理新模式,結合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選擇一批餐飲聚集街區開展試點,根據區域主要餐飲類型,推廣集中式餐飲企業集約化管理,采用安裝獨立凈化設施、配套統一處理設施、建設公共煙道等方式,推廣高標準油煙凈化設備。因地制宜建設油煙凈化處理“綠島”項目,實現集中收集處理。

嚴格秸稈禁燒與煙花爆竹污染防治。強化夏、秋收季秸稈禁燒巡查,加大對重點區域和重點時段的巡查力度,加強遙感、監控、無人機等高科技手段在秸稈禁燒管理中的應用,嚴格杜絕露天焚燒秸稈現象。在現有煙花爆竹禁放區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市區煙花爆竹禁放范圍,確保重點敏感區域煙花爆竹禁放全覆蓋。

六、提升重污染天氣應對水平

持續完善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機制,適時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細化提升應急管控清單,強化區域應急聯動。嚴格落實“省級預警、市縣響應”要求,根據省統一發布的預警信息,按級別及時啟動應急響應措施,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細化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加強重污染天氣差別化管控,對符合要求的企業和工地,及時給予審核豁免;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取消當年度豁免資格。

七、持續加強噪聲污染防治

提高聲環境綜合管理水平。全面落實省級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相關部署,在制定國土空間規劃及交通運輸等相關規劃時,充分考慮建設項目和區域開發改造所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影響,合理規劃各類功能區域和交通干線走向,從布局上解決噪聲擾民問題。

加大交通噪聲污染防控。加強道路交通管理,鞏固城區機動車禁鳴工作成果,進一步完善限行的區域、時段以及限速的監控措施,嚴格查處整治超載行為。加強對于穿越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城市交通運輸干線的噪聲污染防控,完善隔聲屏障建設。加強道路養護與管理,通過應用低噪聲路面材料及技術、提升路面平整度、種植綠化帶等綜合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聲。

強化施工噪聲監管。完善施工噪聲高效管理機制,規范施工作業時間管理要求,深入推進夜間施工審批并向社會公開。持續強化施工噪聲執法監管,特別是對于夜間施工和市政設施搶修噪聲管理,加強環境噪聲信訪調處,嚴格將新建工地、違章現象頻繁或嚴重的單位列入重點排放源進行重點監管。強化高噪聲施工設備管理,鼓勵采用低噪聲施工工藝、設備、設施,提高施工噪聲污染防治技術水平。

完善工業和社會生活噪聲管理。強化固定設備噪聲源管理,加大工業企業噪聲排放超標擾民行為查處。加強對文化娛樂、商業經營中社會生活噪聲熱點問題日常監管和集中治理。持續開展中考、高考期間“綠色護考”行動,停止建筑單位夜間施工行政許可審批,保障居民在特殊時段的噪聲管理需求。強化客貨流集中區域噪聲管理,優化車流、人流通道設置,限制裝卸貨物時間,規范裝卸貨操作。

提升噪聲科學治理水平。建立噪聲污染防治聯動機制,加強會商分析,形成治理合力。依托科研院所力量,探索研究噪聲污染防治新技術,結合區域噪聲污染特點,在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社會生活、工業企業等相關領域,進一步加大技術推廣力度,提升科學治理水平。進一步加大噪聲監測網絡建設,構建完善噪聲信息數據庫平臺,實現數據動態更新,加大數據分析研究,為噪聲污染防治決策提供有力支撐。

專欄3大氣污染治理工程

1.燃煤鍋爐整治工程。推進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機組供熱半徑30公里范圍內燃煤鍋爐和落后燃煤機組關停整合,“十四五”期間推進常熟昆承熱電有限公司、吳江藝龍熱電廠、東方絲綢盛澤熱電廠、常熟市福裕實業有限公司、蘇州市江遠熱電有限公司、蘇州工業園區金華盛紙業有限公司等企業的相關燃煤機組關閉。

2.VOCs綜合整治工程。大力推進源頭替代,推進低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原輔材料和產品的替代;加強各類園區整治提升,建立市級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綜合管理平臺;完成重點園區VOCs排查整治;推進全市疑似儲罐排查,加快推動治理;開展活性炭提質增效專項行動,提升企業活性炭治理效率。

3.移動源污染防治工程。深入推進高污染柴油貨車淘汰,推動淘汰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全面淘汰國三及以下柴油環衛車;加強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管理;建設用車大戶門禁監控系統管理平臺。

4.汽修行業治理工程。結合省汽修行業專項督察發現問題,組織開展汽修行業專項整治行動,依法依規查處噴涂工序未按要求密閉、超標排放等行為。督促汽修企業使用符合產品質量的涂料。鼓勵使用催化焚燒、分子篩等先進治理工藝。

5.油氣污染深度治理工程。組織實施加油站三次油氣回收工作,加快推進加油站、儲油庫油氣回收在線監控建設,提高加油站在線監控聯網數據有效率。

6.成品油市場整治行動。根據《蘇州市全面加強成品油市場綜合整治方案》要求,完善成品油市場綜合治理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強化協作配合,開展聯合執法,嚴查流動販賣、非法經營成品油等行為。

7.“綠島”建設項目。在有條件的地區,研究推進汽修集中噴涂中心建設,探索開展油煙凈化處理“綠島”項目建設。

第四節 堅持統籌治理,提升水環境質量

堅持污染減排與生態擴容兩手發力,做好“水安全、水生態、水資源、水文化”四篇文章,統籌協調、綜合施策,推進上下游、左右岸協同治理,大力推進生態美麗河湖建設,全方位提升河湖生態質量,著力打造“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的景觀風貌。

一、實施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

以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為目標,實施控制單元精細化管理,以水質波動較大的和新增國省考斷面為重點,深化“一斷面一方案”攻堅。加快推進水功能區與水環境控制單元區劃體系和管控手段的有機融合,建立統一的水生態環境管理區劃體系、監測體系和考核體系。深入推進河湖長制,將斷面水質目標任務納入河湖長制,壓緊壓實河湖長制工作責任鏈條,持續提升河湖水質改善成效。到2025年,全市地表水省考及以上斷面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100%。

二、切實保障區域水安全

加強飲用水源地建設。優化飲用水水源地和應急水源地的布局以及周邊產業設置,持續推進飲用水水源地達標,規范設置水源地勘界立標及隔離防護。加強飲用水源地問題排查整治、日常管護和應急處置,建立健全水源地長效管護機制。強化水源地監測預警與數據共享,完善水源地監測與信息發布。到2025年,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比例達到100%。

強化供水保障能力。加快推進水廠及供水管網配套建設,全面完成全市水廠深度處理改造。廠網并舉,推進供水管網新改建,實施供水增壓站新建、擴建、遷建,提升增壓站供水能力。完善城市區域供水體系,按照“區域互補,多網聯動”的原則優化供水布局,提高城市整體供水安全保障程度和效率。推進高品質供水工程研究與建設,加強供水工程設施建設改造和供水水質管理,分階段、分區域逐步實現全域高品質供水目標。推進長江、太湖防洪提質升級,提升區域外排能力,完善城鄉排澇體系。

三、持續深化水污染防治

全面推進排污口排查整治。在開展長江、太湖沿岸試點排查的基礎上,持續開展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工作,通過系統治理、分類施策、精準整治,有效管控各類入河(湖)排污口,實現排污單位-污水管網-受納水體全過程監管。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湖)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

加強工業企業排水整治。推進紡織印染、食品、電鍍等行業整治提升及提標改造,提高工業園區污水處理水平,加快實施“一園一檔”“一企一管”,推進工業園區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推動日排水量500噸以上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進水口、出水口安裝水量、水質自動監控設備及配套設施。加強氟化物、揮發酚、銻等特征水污染物監管,探索建立重點園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錄,加強對重金屬、抗生素、持久性有機物和內分泌干擾物等特征水污染物監管。積極推進工業廢水處理技術集成示范。

加強農業農村水污染治理。圍繞本地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統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提高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覆蓋水平。持續開展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回頭看”行動,提升設施正常運行率。深化高標準農田生態化改造,實施農田排灌系統生態化改造,力爭實現“退水不直排、肥水不下河、養分再循環”。加快推進養殖池塘生態化改造,嚴格執行水產養殖尾水排放標準,加強養殖尾水監測,規范設置養殖尾水排放口,促進養殖尾水達標排放或循環利用試點。到2025年,養殖池塘生態化改造基本完成,水產養殖主產區規模以上養殖池塘實現尾水達標排放或循環利用。

加強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嚴格執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 3552-2018),推進現有不達標船舶升級改造,加快淘汰不符合標準要求的船舶,嚴禁新增不達標船舶進入運輸市場。推進船舶生活污水存儲設施、船舶垃圾儲存容器改造,加強船舶防污染設施設備的配備和使用情況的監管和執法。加快推進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推進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與城市環衛公共處理系統的有效銜接。

開展消除劣V類水體專項行動。定期排查更新全市V類和劣V類水體清單,編制“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并實施分級分年度整治,嚴格執行曝光督查和銷號驗收,推進市域河道全面消除劣V類。持續關注已治水體后續水質恢復成效,建立預警、管護、提升三位一體的長效管理體系。

四、持續加大“一江兩湖兩河”保護力度

持續推進長江生態大保護。全面貫徹“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方針,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加快入江排污口整治,加強主要通江河道水環境提升整治。加強長江岸線保護和修復,推進長江干流兩岸濱水綠地等生態緩沖帶建設。強化長江沿岸企業環境風險防控,完善通江河道、上游客水監控預警機制,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十四五”期間,確保長江干流水質穩定為Ⅱ類,主要通江河道水質穩定達到Ⅲ類。

深入推進太湖系統治理。圍繞“外源減量、內源減負、生態擴容、科學調配、精準防控”策略,系統推進新一輪太湖治理。以“減磷控氮”為重點,加強太湖入湖河道以及各類污染源綜合治理,深入推進入湖河流支浜排查整治,確保主要入湖河流水質穩定達標。科學實施太湖新一輪生態清淤,在外源得到有效控制、底泥污染嚴重的部分湖區開展生態清淤試點,按照“常態+應急”相結合模式,穩步推進太湖生態清淤工作。積極探索淤泥資源化利用途徑,突破淤泥出路瓶頸。科學調配水資源,統籌水環境、水資源、水生態關系,適時適量調引長江水。加強太湖藍藻水華監測預警,全面提升藍藻、水草打撈機械化和自動化能力,提升藍藻的規模化處理與利用水平。

全面實施陽澄湖綜合治理。在嚴控入湖污染基礎上,推進調水引流、水系整治、生態保護和生態修復等綜合整治工程。加大圍網養殖整治力度,嚴格限制陽澄湖水體圍網養殖在1.6萬畝以內,禁止在圍網養殖內投喂冰鮮魚(海魚)及畜禽動物內臟。加強湖體岸線資源管控,持續提高陽澄湖生態湖濱岸線比例,新建、改建駁岸兼顧防洪和生態化要求。梳理陽澄湖內部河網水系,強化區域連片水系整治,加快建設陽澄湖入湖河口預處理工程、生態護岸帶構建工程、湖濱濕地帶修復工程,開展陽澄湖萬畝水生植被修復試點,恢復湖泊水生態系統功能、促進水質改善。

推進大運河文化帶生態長廊建設。明確界定大運河文化帶蘇州段主河道管控范圍,以降磷控氮為主攻方向,推進大運河蘇州流域整治。加強大運河沿線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加快實施雨污分流,全面推進沿線城鄉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工作。推進運河沿線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禁止增設入河排污口,逐步整治減少現有排污口。嚴格大運河岸線生態空間準入管理,落實核心監控區國土空間準入正(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持續推進“兩違三亂”整治。

加強太浦河水安全保障。嚴格實施太浦河干、支流污染控制,加強流動源風險防控和面源污染治理,提升河道兩岸生態涵養功能,切實保障水質安全。加強太浦河跨區域的生態環境監測預警、應急聯動,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共同防范和應對跨界環境污染。

五、大力推進生態美麗河湖建設

積極打造生態美麗河湖示范樣板,推進全市河湖進行綜合治理,打造以澄湖、七浦塘、陽澄湖、夏駕河等生態修復為樣板的“個十百千”生態美麗河湖。到2025年底,打造10條省級、200條市級、2000條縣市(區)級生態美麗示范河湖,建成2到3條有全國影響力的生態美麗河湖樣板。按照《江蘇省生態河湖狀況評價規范》要求,開展重點河湖健康評價,推動形成河湖健康評估制度化管理。優化太湖、陽澄湖等旅游度假區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布局,整治提升度假區生態環境品質。持續加大水土保持力度,加強太湖、長江及其他生態敏感地區、飲用水源地等區域水土保持,推進河湖岸線和沿江沙土邊灘水土流失治理,積極開展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

六、大力提升水資源利用水平

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嚴格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建立用水單位重點監控名錄,推進合同節水管理,繼續開展“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積極推動中水回用設施建設,推動城市景觀綠化、道路清掃、工業等領域優先使用雨水、中水、再生水等非常規水,結合海綿城市建設實現建成區雨洪資源利用。大力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推廣普及節水器具,進一步開展蘇州市級節水型載體創建,完善公眾節水行為規范體系。推廣農業節水技術,加強灌排溝渠防滲建設,推行噴灌、滴灌等節水型設施農業技術,到2025年全市農業灌溉水利用系數不低于0.69。

七、傳承弘揚水文化

加強水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利用,提升河湖與水工程文化內涵,打造水文化公共服務設施,加強水文化教育與傳播,講好蘇州水故事,提升水文化軟實力和影響力。深入挖掘具有歷史內涵的河道、湖泊及重要節點,提升吳淞江、七浦塘、西塘河等沿線景觀,打造胥江等歷史河道文化景觀長廊,推進太湖、陽澄湖等湖泊文化提升,展現河湖歷史底蘊。優化大運河濱水生態空間,打造濱河綠色生態屏障,建設“藍綠交織、水陸并行、古今輝映”的綠水步道生態網絡,努力把蘇州段建設成為大運河文化帶中“最精彩的一段”。

專欄4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

1.飲用水源地保護工程。改造和完善常熟市、太倉市、吳江區應急水源地,實施金墅港水源地和傀儡湖水源地綜合整治,開展太倉白茆口水源地和吳江第二水源地建設前期研究。

2.消除劣V類水體專項行動。開展河道水質排查,形成全市V類和劣V類水體清單,并由市河長辦定期組織對清單內水體水質監測抽查核實,每季度更新公布劣V類水體清單。根據排查情況,各地政府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分級分年度實施整治。市、縣級市(區)兩級污染防治攻堅辦、河長辦嚴格執行曝光督查和銷號驗收。

3.入江支流水環境提升工程。推進入江排污口整治,實施污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泵站)等基礎設施工程建設與改造,開展沿江生態安全緩沖區、生態緩沖帶建設。

4.太湖流域系統治理工程。實施應急防控能力提升、截污納管提升、農業面源污染控源減排、生態修復與濕地建設、生態清淤等系統治理工程,推進環太湖城鄉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示范區建設。

5.陽澄湖水生植被修復試點項目。實施陽澄湖水生植被修復試點項目,恢復水生植被1萬畝(湖面面積),恢復以陽澄湖原生種為建群種的沉水植被群落,構建異齡復層多物種多季相組合的群落類型,促進水質提升,構建健康的生態系統。

6.太浦河及沿線湖蕩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實施太浦河、元蕩、汾湖區域點源治理、面源治理、生態修復和河道整治。開展淀山湖入湖河流區域綜合整治、湖濱及上游緩沖區生態修復。

7.城鄉河道治理工程。實施八蕩河、元和塘、十一圩港、永昌涇、老七浦塘等骨干河道治理;實施北福山塘、尤涇、徐六涇等中小河流治理。實施境內縣級河道整治48條;實施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高新區等城區水質提升,蘇州工業園區繼續實施金雞湖及周邊水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市區實施完成胥江引水工程。建設300條左右鄉級生態河道,拆除壩硬、阻水建筑物及改造橋涵450處,實施農村河道清淤疏浚3900條。

8.生態美麗河湖建設工程。強化湖泊空間保護和生態修復,推進望虞河、吳淞江、太浦河等骨干生態廊道建設,打造陽澄湖、澄湖、昆承湖、淀山湖元蕩、同里湖、北麻漾等6大生態美麗湖泊群。“十四五”期間,在全市建設2700條生態美麗河湖。

9.節水載體建設工程。推進工業轉型升級,積極推行水循環梯級利用,培育不少于5家節水型工業園區。建設670家節水型機關、學校、小區等,全市節水型載體覆蓋率達40%。

10.非常規水利用工程。推進張家港市、太倉市、高新區等再生水廠配套建設再生水供水站和管網。

第五節 推進系統協同防控,改善土壤和農村環境

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持續推進土壤污染防治行動,強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實施水土環境風險協同防控,確保“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以“鄉村振興”為統領,深入推進農業農村環境治理,建設生態宜居的美麗鄉村。

一、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統防控

持續開展土壤和地下水狀況調查與評估。深入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在農用地詳查基礎上探索開展農用地土壤污染深度調查及溯源。啟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開展化學品生產企業以及工業集聚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地下水狀況調查評估,摸清地下水環境風險及其對周邊環境的潛在風險。

嚴防新增耕地土壤污染。加大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力度,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持續推進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打擊非法排污,降低農產品鎘等重金屬超標風險。加強農藥、肥料、農膜等農業投入品使用管理,轉變病蟲害防控方式,大力推進綠色防控,推進農業投入品包裝廢棄物回收及無害化處理,控制和減少農業生產活動對耕地造成污染。

防范工礦企業新增土壤污染。加強重點行業土壤污染情況排查,動態更新完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推進重點監管單位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臺帳,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土壤污染防治義務。加強重點監管企業日常監管力度,督促企業定期開展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自行監測,加強污染隱患排查。新(改、擴)建建設項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質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提出并落實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加強地下水環境風險管控。編制《蘇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規劃》,明確地下水污染分區防治措施,實施地下水污染源分類監管。加強灌溉水質監測與管理,嚴防人工回灌引起的地下水污染。探索土-水協同修復治理模式,開展重點污染區域地下水污染防控、防滲改造以及地表水與地下水緊密聯系區地下水污染防控等試點示范工程。到2025年,地下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

二、全面推進土壤安全利用

加強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積極推進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集成和應用,開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與分析。針對嚴格管控類耕地,鼓勵使用種植結構調整、植物收獲物采取離田措施。因地制宜優化實施輕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確保農產品達標生產。加強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動態調整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并將清單上傳全國土壤環境信息化平臺。以鎘等污染耕地為重點,因地制宜選擇典型受污染耕地,推進耕地土壤污染修復試點。

嚴格污染地塊準入管理。排查從事過有色金屬冶煉、化工、電鍍、農藥、鋼鐵等重點行業及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活動等關閉搬遷遺留地塊土壤污染狀況,特別加強對“四個一批”化工行業整治以及取消化工定位的園區內關停搬遷企業遺留地塊的排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開發利用負面清單,形成全市污染地塊“一張圖”。列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的地塊,在移出名錄前,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加強建設用地污染風險管控。針對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發現的土壤污染物超標遺留地塊,暫不開發或不具備條件開發的,要按照暫不開發利用污染地塊管理要求,由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組織有關部門劃定管控區域,設立標識,發布公告,明確地塊責任主體,督促其定期開展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監測。對發現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已經擴散或產生不良影響的,應督促地塊責任主體及時采取污染物隔離、阻斷等風險管控措施,防止污染擴散。加強對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期間的環境執法,定期開展現場檢查。

有序推進污染地塊治理修復。建立土壤污染責任追溯制度,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明確治理與修復責任主體。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污染地塊為重點,嚴格落實風險管控和修復。以重點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沿江化工污染整治等遺留地塊為重點,加強騰退土地污染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強化風險管控和修復工程監管,加強施工期污染防治,重點防止轉運污染土壤非法處置。定期開展已修復土壤地塊治理與修復成效綜合評估,鞏固污染土壤修復成效。

加強未利用地土壤環境保護。嚴格執行有色金屬冶煉、化工等行業企業布局選址要求,加強飲用水水源地和自然保護區等重點區域土壤環境保護。按照有序原則開發利用未利用地,制定針對不同用途的未利用地土壤環境管理措施并監督落實,防止造成土壤污染。因不當利用或非法排污造成未利用地土壤污染的,污染者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承擔污染調查、風險評估、治理修復等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建設美麗宜居鄉村環境

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深入實施測土配方施肥,鼓勵使用有機肥、生物肥和種植綠肥,加大生物農藥推廣力度,強化農藥科學使用指導,提升統防統治覆蓋率,持續推進綠色防控示范區建設。加強廢舊農膜及農藥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利用。完善秸稈收儲體系,積極拓展秸稈能源化、原料化、飼料化、基料化等多元化途徑利用。到2025年,主要農作物機械智能深施肥技術覆蓋率達50%以上,病蟲害綠色防控覆蓋率達65%以上,廢舊農膜基本實現全回收,農藥包裝廢棄物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大力發展畜牧水產標準化生態健康養殖,加快畜禽養殖場設施裝備改造提升,提升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

加強農村環境問題生態化治理。完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長效管理機制,加強處理設施標準化運維服務能力,結合農田灌溉回用、生態保護修復和環境景觀建設,推動水資源和氮磷資源的循環利用。深入推進廁所革命,全面推進實施廁所糞污治理,切實加強改廁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銜接,確保廁所糞污得到無害化處理或資源化利用。積極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全面建立“戶分類投放、村分揀收集、鎮回收利用、有機垃圾生態處理”的分類收集處理體系。引導推進養殖戶種養結合,發展循環農業,確保畜禽養殖清潔發展。

恢復提升農村生態系統功能。深入實施農村清潔河道行動,建設生態清潔型小流域,推動河湖長制向村級延伸,確保農村河道綜合管護實現全覆蓋。貫通暢活農村河道水系,加快推進農村水利工程提檔升級改造,充分利用現有溝、塘、渠等,建設生態安全緩沖區、生態溝渠、地表徑流集蓄與再利用設施,有效攔截和消納農田退水和農村生活污水中各類污染物。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在糧食主產區實施強酸性土壤降酸改良工程,提升耕地質量,提高糧食生產能力。構建環境友好型的種植制度和輪作休耕機制,太湖流域一級保護區采取常年輪作休耕,示范推廣種地養地和綜合治理相結合的耕地輪作換茬與休耕培肥模式,合理搭配不同類型作物和種植方式來提升耕地地力,強化檢疫性有害生物防控,逐步恢復田間生物群落和生態鏈。

塑造“新魚米之鄉”特色形態。以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為重點,優先選用鄉土樹種,推進村莊綠化美化。優化完善鎮村布局規劃,統籌考慮土地利用、產業發展、居民點建設、人居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等,合理安排農村基礎設施和公益設施。深入開展村莊清潔行動,清理積存垃圾、河塘溝渠、農業廢棄物和無保護價值殘垣斷壁,加強鄉村公共空間治理,加快改變農民生活習慣。加強傳統村落保護,注重傳統空間形態、建筑保護和文化傳承,做好重要空間、建筑和環境設計。加大特色田園鄉村建設力度,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蘇州鄉村建設行動品牌。

專欄5土壤和農村環境治理工程

1.污染地塊整治工程。開展蘇州新霖化工廠(乳酸廠)原址、蘇州市貝斯特精細化工廠原址、蘇州第四制藥廠原址、蘇州第五制藥廠原址等污染地塊土壤調查、風險評估、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復。

2.化工園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工程。2021年,完成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化工園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2022年,完成江蘇揚子江國際化學工業園、江蘇高科技氟化學工業園(江蘇常熟新材料產業園)、常熟經濟技術開發區化工園區、昆山精細材料產業園、蘇州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化工新材料科技產業園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工作。

3.農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規劃建設和改造提升高標準農田10萬畝;實施化肥農藥減施工程,建立商品有機肥補貼、緩釋肥補貼、休耕補貼、綠肥種植、生物農藥補貼、綠色防控補貼等制度。

4.養殖業污染治理工程。推進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與池塘循環水養殖,完成約7.5萬畝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落實養殖尾水達標排放或循環利用。開展農牧結合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利用規模化種植基地,收集周邊畜禽糞便,通過發酵處理制作有機肥還田,建設沼渣沼液田間利用工程設施設備。建設1-2家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中心。

5.特色田園鄉村建設工程。到2022年,全市培育建設6個特色精品示范區、100個特色精品鄉村,集聚提升類和特色保護類村莊基本建成特色康居鄉村,城郊融合類和其他一般類村莊基本建成特色宜居鄉村;到2025年,全市初步建成生態宜居的美麗鄉村。

第六節 強化系統保護修復,提高生態產品供給水平

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嚴守自然生態安全邊界,加強重要生態空間保護監管,加大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強化生態系統的穩定性,提升蘇州城市生態韌性,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一、加強生態安全體系構建

優化市域生態安全格局。統籌自然生態空間協調保護,充分發揮蘇州山水環繞、襟江帶湖的自然稟賦,以“三核四軸四片”為主體,以多廊多源地為支撐,連通湖泊、河流、濕地、山體、森林、農田等生態廊道和斑塊,著力構建由山林生態屏障、江河濕地團塊、水生態廊道與農田生態基質組成的江河湖聯動的網絡化生態空間格局,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嚴格實施生態空間管控。圍繞“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的總體要求,對生態空間保護區域實施分級分類管控措施,生態保護紅線原則上按禁止開發區域的要求進行管理,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要以生態保護為重點,原則上不得開展有損主導生態功能的開發建設活動。逐步建立完善遙感監測和地面監測相結合的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監測網絡體系,建立常態化巡查、核查制度,嚴格查處破壞生態空間違法行為。

加強自然保護地管理體系建設。持續完善全市自然保護地資源統一動態監管體系,提升數字化監管能力,精確反映全市勘界定標工作成果。構建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健全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機制,實施獨墅湖、七浦塘、石湖、西塘河、同里濕地公園統一確權登記項目。結合“綠盾”行動,動態監管并及時發現、核實自然保護地內違法違規情況,及時反饋整改情況。探索開展自然保護小區研究、規劃、建設及監測等工作。健全自然保護地評估體系,持續開展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和保護成效評估。進一步推動自然保護地規劃編制工作,逐步解決自然保護地交叉重疊、分區不明等歷史遺留問題。

二、強化自然生態系統治理修復

實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統籌考慮自然地理單元的完整性、生態系統的關聯性、自然生態要素的綜合性,開展山水林田湖草多自然要素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重點實施河湖和濕地保護修復、退田(圩)還湖還濕、防護林體系建設、礦山生態修復、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土地綜合整治等重要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工程,打造規模相對集中連片的耕地、濕地、綠地、林地生態系統復合格局,維護自然生態系統完整性、原真性。探索自然生態修舉試驗區建設,促進生態系統的自我調節和有序演化,推動生態系統修復完善。

加強濕地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嚴格各級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的占用管理,確保全市濕地面積總量不減少,逐步建立分級管理、分類保護和恢復的濕地保護管理體系。重點推進常熟沙家浜等國家濕地公園保護修復工程。開展沿江濕地生態修復,嚴格控制與長江沿岸生態保護無關的開發活動,積極騰退受侵占的高價值生態區域,高質量建設實施張家港“江海交匯第一灣”、常熟鐵黃沙生態島等生態示范亮點,打造長江江蘇段“最美岸線”。開展吳淞江、望虞河、太浦河等沿岸河流濕地修復工程,改造硬質堤岸,構建堤岸植物群落,凈化河流水質,提高水環境容量,提升水生態系統功能。加強湖泊濕地分類管理和科學治理,加快淀山湖生態修復,鞏固昆承湖、南湖蕩生態修復成果,推進盛澤蕩、漕湖和吳江湖泊群落等綜合整治。推進河網湖蕩濕地生態修復,實施湖濱帶生態修復,構建和修復環湖生態屏障。建立常態化的多尺度濕地調查監測體系與濕地生態系統健康評價體系,開展生態系統健康評價示范區建設。

推進生態安全緩沖區建設。堅持系統化思維,以自然生態保護和修復為核心,因地制宜考慮城鄉發展本底和自然生態環境現狀,在太湖、長江沿岸、城市近郊等區域整合濕地、水網等自然要素,因地制宜建設生態安全緩沖區,采取人工濕地、水源涵養林、沿河沿湖植被緩沖帶和隔離帶等生態治理和保護措施,提高水環境承載能力,構建區域生態安全屏障。

三、提升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平

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基礎。深化蘇州市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工作,重點對列入國家、省級重點保護名錄中的野生動植物進行全面細致的摸底,編制蘇州市生物多樣性物種保護目錄、外來物種優先控制名錄。持續完善蘇州市生物多樣性觀測網絡體系,加強地面生態觀測站、觀測樣區和樣線樣方建設,提升生物多樣性觀測工作的規范化和常態化水平。探索開展基于環境DNA(eDNA)條形碼等技術的生物多樣性監測。探索構建包括生物種類、數量、分布和生態學特征等參數的可共享、可更新的蘇州市生物多樣性數據庫,對種子植物、園藝栽培植物、動物等物種資源數據進行集中管理。推進蘇州市生物多樣性實驗室建設,開展物種瀕危情況、生境脅迫情況、物種間的消長規律、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物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重大理論和關鍵技術研究,對重要生態系統和生物種類的分布格局、變化趨勢、保護現狀及存在問題進行深入評估。

提升重點生態區域多樣性保護水平。以太湖上游入湖河口、長江、京杭運河等沿線及重要支流匯水區為重點,加大重要湖泊、河流特有水生生物物種種質的養護力度,落實太湖、長江等漁業水域禁漁期、禁漁區制度,綜合利用人工干預、生物調控、自然恢復等多種措施,修復水生生物棲息地,打通魚類洄游通道。以自然濕地、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郊野公園等為依托,提高植被和景觀多樣性,保障食物資源供給,推進各類游禽、涉禽和陸生生物棲息地、繁衍地、停歇地保護。以典型林地、濕地、農田為重點,搶救性收集珍稀、瀕危、特有、特色資源和地方品種資源。在太湖生態島推行農作物與畜禽水產品種登記制度,開展碧螺春茶、經濟林果、水產畜禽、蔬菜等領域本地特色種質資源普查、保護及利用。

有效防控外來物種入侵。繼續加強對現有加拿大一枝黃花、福壽螺、鳳眼蓮等外來有害物種的防控。持續開展重點區域外來入侵物種監測預警和阻截帶建設,加強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從源頭上將外來有害入侵物種拒之于“國門”“市門”之外。跟蹤潛在有害外來生物,完善應急預案,將有害外來入侵物種消除在“萌芽”狀態。加強外來物種入侵機理、擴散途徑、應對措施和開發利用途徑研究,構建完善的外來物種監測、檢測、評估和風險預警體系以及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體系。

專欄6生態保護修復工程

1.生態安全格局構建工程。打造以太湖、陽澄湖、長江生態核,京杭運河、望虞河、太浦河、吳淞江生態軸,環太湖、環陽澄湖、長江田園和水鄉濕地生態片區為主體的,婁江-瀏河、元和塘-常滸河、鹽鐵塘、張家港河等生態廊道,自然保護地、重要濕地、生態公益林、山體等生態源地為支撐的生態安全格局。

2.自然生態修舉試驗區建設。實施水岸同治,推進河湖生態治理、恢復和長效管護,建設環湖生態安全緩沖帶。重點實施加強河道水系連通暢流、河道護岸生態化改造等自然生態修舉措施,促進生態系統穩定性、生物多樣性水平和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不斷提升。到2023年底前,爭取打造1個自然生態修舉試驗區建設試點,為全省自然生態系統修復提供經驗借鑒。

3.生態安全緩沖區建設工程。探索建設生態涵養型、生態修復型和生態保護型等多種類型的生態安全緩沖區試點,到2025年,全市建成2個省級生態安全緩沖區示范點。

4.太湖生態島建設項目。以“生態立島”為核心,進一步強化生態保護,編制《太湖生態島發展規劃(2021-2035年)》,滾動編制三年行動計劃。加大生態優先保護力度,重點加強通湖河道整治、藍藻防控處置、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力爭3年內基本完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加大綠色發展力度,促進生態農文體旅融合發展,創新拓寬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路徑,加強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加大農業面源污染力度。努力將太湖生態島打造成“全球可持續發展生態島的中國樣本”的特色品牌。

5.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在吳江三白蕩、吳中甪直澄湖、張家港長江、昆山淀山湖、吳江北麻漾等地實施保護小區示范建設項目。實施吳中太湖湖濱、昆山天福、吳江同里、吳江震澤、相城荷塘月色、太倉金倉湖、昆山錦溪等濕地公園建設工程。針對性保護長江、太湖、陽澄湖等生態區位特別重要或受損嚴重自然濕地,對長江沿江典型洲灘、環太湖濕地植被帶等鳥類棲息區域重要自然濕地予以重點保護和搶救性保護,開展重要濕地生態修復,恢復擴大濕地面積和提升濕地生態質量。

6.綠化造林工程。開展沿江、環湖、沿河、沿路和村莊綠化行動,提升河、湖、水庫等防護林體系建設水平,推進高速鐵路、高速公路、高等級公路沿線綠色通道建設和丘陵崗地森林植被恢復。開展城鎮綠地景觀建設,新增及改造城鎮綠地面積約1400萬平方米。

7.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完善生物多樣性觀測網絡體系,建設地面生態觀測站、觀測樣區和樣線樣方。開展太湖魚類和水生植被等

專項調查。

第七節 嚴控區域環境風險,有效保障環境安全

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守環境安全底線思維,加強環境風險源頭管控,做實做細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控,健全風險預警防控與應急體系建設,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強化保障公眾環境健康與安全。

一、加強環境風險源頭管控

強化重點環境風險源管控。按照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常態化推進環境風險企業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完善重點環境風險源清單,實施環境風險差異化動態管理,加強環境風險防控。強化區域開發和項目建設的環境風險評價,對涉及有毒有害化學品、重金屬和新污染物的項目,實行嚴格的環境準入把關。督促環境風險企業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重點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制度,加強環境應急物資的儲備和管理。

強化化工園區環境風險防控。深入開展化工園區專項整治,實施更加精準的分級管理,全面提升園區環境應急管理水平,實現重點園區突發水污染事件三級防控體系建設全覆蓋。建立健全化工園區環境風險預警體系,逐步建立和完善集污染源監控、環境質量監控、圖像監控和環境風險防控于一體的園區數字化在線監控中心。加強園區環境應急保障體系建設,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斷加強環境應急救援隊伍、裝備和設施建設。

健全環境風險應急管理體系。加強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持續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持續強化環境應急預案管理,提高預案可操作性,按要求完成重點環境風險企業電子化備案。落實環境應急響應工作機制,強化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環境應急聯動。妥善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按要求開展突發生態環境事件調查。依托重點企業、社會化資源,采取多種方式建成與轄區環境風險水平相適應的環境應急物資庫、救援隊伍和專家隊伍,分類分級開展多形式環境應急培訓。加強環境應急裝備配置,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拉練,不斷提升環境應急能力。

推動新污染物治理。全面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淘汰和限制措施,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標準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含量限值。在長江干流、太湖主要飲用水水源地探索開展抗生素、內分泌干擾物等新型污染物試點監測。落實“健康江蘇2030”戰略,持續開展公民環境與健康素養提升行動,深入開展環境與健康研究監測,持續探索環境健康風險管理。

二、提高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水平

開展“無廢城市”建設。貫徹落實新《固廢法》要求,深入開展全域“無廢城市”建設。推進固廢污染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嚴格控制新(擴)建固體廢物產生量大、區域難以實現有效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置的項目。以大宗工業固廢為重點,建立健全精準化源頭分類、專業化二次分揀、智能化高效清運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收運體系。加強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重點推動冶煉廢渣、粉煤灰、脫硫石膏、工業污泥等綜合利用,推進工業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加強垃圾分類處置及資源化利用,推廣可回收物利用、焚燒發電、生物處理等資源化利用方式。到2025年,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推進環太湖有機廢棄物綜合治理。深入推進環太湖城鄉有機廢棄物循環處理與利用示范工作,加強有機廢棄物收儲運體系建設,統籌規劃建設處理設施,引入先進技術裝備,強化秸稈、玉米芯等農業廢棄物以及太湖藍藻淤泥的資源化利用和聚乳酸、聚丁二酸二醇酯等可降解材料的關鍵技術研發。積極探索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的市場化運作模式,加快打通循環利用產品市場轉化渠道。推動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多頭管理制度改革,形成集中牽頭、高效協同的管理體系。

強化固廢危廢環境監管。以“一園一策”“一企一策”模式推動建立重點環境風險源防控體系。產生工業固體廢物單位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并執行排污許可證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建立完善危險廢物重點監管單位清單,推進危險廢物分級分類管理,全面實施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監管,加強危險廢物流向監控。加強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單位規范化建設運營,提升危險廢物處置利用水平。推進危險廢物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處置傾倒等違法犯罪行為。持續推進“清廢”專項執法行動,對工業固體廢物違法行為實行“零容忍”。

推進白色污染治理。扎實推進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全面落實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相關辦法,有序減少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遞塑料包裝等使用,擴大可降解塑料產品應用范圍。推廣可循環包裝、綠色物流配送、臺賬記錄等新業態新模式。

三、加強重金屬風險防控

加強重金屬污染源頭管控,嚴格涉重企業環境準入管理,新(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施“等量替代”“減量替代”。深入推進涉重企業清潔化改造,完成國家、省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減排任務。進一步完善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企業清單,加強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持續開展鋼鐵、印染、制革、鉛酸蓄電池以及涉鉈、涉銻等行業隱患排查和整治,全面推進重金屬重點防控區規范化建設,健全重金屬環境質量監測體系。

四、強化輻射環境安全保障

防范核技術利用等領域輻射安全風險。開展核與輻射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三年行動計劃,聚焦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防范化解各類輻射風險隱患。深入開展核技術利用、電磁輻射、伴生礦開發利用、廢舊金屬熔煉等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推進閑置廢棄放射源排查,抓好廢舊放射源安全動態管理,建立廢舊放射源季度排查制度,動態掌握廢源底數及分布情況。督促輻射工作單位落實輻射安全主體責任,推進工業探傷、醫療行業、工業輻照加速器等重點領域輻射標準化建設。推進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運行,由生態環境、公安、衛健等單位聯合開展核與輻射安全綜合檢查專項行動,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強化移動伽馬射線探傷等高風險源監管,實施高風險移動放射源在線監控。

加強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監管。健全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體系,強化輻射應急隊伍建設,完善應急裝備配置,全面提升輻射事故應急響應能力,依據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輻射事故應急演練。嚴格按照國家和江蘇省輻射建設項目審批的相關規定,確保輻射工作單位的輻射安全許可、環評文件審批、放射性同位素轉讓審批、放射性同位素轉移備案及回收備案率100%。

專欄7環境風險防控工程

1.生態環境應急能力提升工程。加強環境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完善環境風險企業、化工園區應急處置救援隊伍,完善各級應急裝備物資儲備,全面提升全市環境應急監測資源調度與協調保障能力。

2.重點園區、集聚區風險防控工程。建設重點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防范體系,建立并完善江蘇揚子江國際化學工業園、江蘇高科技氟化學工業園(江蘇常熟新材料產業園)、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化工園區、常熟經濟技術開發區化工園區、昆山精細材料產業園、蘇州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化工新材料科技產業園等園區的三級防控體系,形成“一區一策一圖”。

3.環太湖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示范工程。探索實施藍藻制有機肥、淤泥制作建材等工程,積極破解有機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瓶頸。

第八節 健全環境治理體系,著力構建社會共治格局

聚焦生態環境法規政策、環境管理、執法監管、全民行動等重點領域,著力構建全鏈條生態環境現代化治理體系,落實各類主體責任,形成有機、協調、良性的社會運行生態,為探索具有蘇州特色、時代特征的現代環境治理之路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一、完善環境法規政策標準

完善環境治理法規和政策標準。加快地方立法和規范制定。加快推進污染防治類地方性法規規章的立法和修訂進程,逐步完善市級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法規規章。加快制(修)訂污染源環境管理、治理補償等政策、規范。及時清理現有不符合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推進兩法銜接。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強化對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偵辦。加強環境污染刑事案件檢測鑒定工作,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案件起訴力度,形成規范高效的“專業化司法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審判結果執行機制。

二、健全生態環境管理機制

落實工作推進機制。建立健全“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體系,進一步壓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建設領導機制,落實蘇州市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市各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制定專項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協同推進各項任務落實。縣級黨委和政府落實主體責任,切實做好監管執法、市場規范、資金安排和宣傳教育等工作。

健全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上下聯動、分級負責、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責任體系,優化覆蓋機關各部門的分級分檔考核制度,將生態環境保護指標納入高質量發展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強化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評價。完善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的追蹤、督辦、銷號機制。落實環境監察制度。落實黨政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上下游、左右岸、上下風向污染無過錯舉證制度。

三、優化生態環境執法監管體系

健全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體系。健全市、縣級市(區)、鎮(街道)、村(社區)四級環保監管網絡,健全完善各類省級以上開發區和功能園區、鄉鎮(街道)網格化生態環境監管體系。深入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環境監管模式,積極推行非現場監管。開展包容審慎執法監管,嚴格落實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明確啟動現場檢查、動態調整退出機制。切實加強企業產權保護,推行生態環境行政敗訴案件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生態環境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機制。

加強排污許可管理。繼續推進建立以排污許可證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實行“一證式”管理,推動排污許可與環境執法、環境監測、總量控制、排污權交易、清潔生產等環境管理制度有機銜接。加強排污許可證后管理,組織開展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回頭看”,建立排污許可質量控制長效機制。

健全環境治理信用體系。落實排污企事業單位環保信用評價制度,動態評價參評企事業單位的環保信用,實施差別化監管。深化“環保領跑者”機制,對環保信用好的企事業單位落實信任保護原則,對環保失信企事業單位依法實施懲戒。逐步建立排污企事業單位失信黑名單制度。拓展生態環境第三方服務領域信用監督,建立信用信息更為廣泛便捷的互聯共享機制。

四、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機制

健全生態環境源頭防治機制。強化生態環境承載力約束,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將“三線一單”作為政策制定、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的重要依據。健全以環評制度為主體的源頭預防體系,落實相關行業環評審批原則和準入條件。強化產業項目準入約束,嚴格執行化工、印染、造紙等項目準入政策,嚴格落實太湖流域改擴建印染項目標準,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實施工業園區污染物限值限量管理,引導園區和企業主動治污減排。

完善促進綠色發展激勵政策。將生態環境治理、綠色環保產業發展、能源高效利用、資源循環利用作為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健全穩定的投入機制。實施環太湖地區藍藻、底泥等資源化利用財政補貼,加大對畜禽糞污、秸稈資源化利用、廢舊農膜、尾菜殘菜等農業廢棄物、特定農產品嚴格管控和農田退水循環利用的補貼力度。適時調整污水、垃圾處理費等重點領域的收費標準,加快形成有利于綠色發展的價格政策體系。建立以資源環境績效為導向的約束激勵機制,根據工業企業資源環境績效評價水平落實差別化污水處理費、氣價、電價政策。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實施綠色債券貼息、綠色企業發行上市獎勵、綠色擔保獎補、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保費補貼等政策。開展碳排放權、排污權、用能權等交易,充分發揮金融優化資源配置功能。研究爭取在省下達的本地區政府專項債務額度內申請發行專項債券用于符合條件的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以維系生態系統原真性和完整性為導向,探索建立具有蘇州特色的生態產品價值核算評估指標體系、技術規范和核算流程,并逐步開展生態產品價值核算評估試點。探索推行GDP與GEP雙核算、雙運行、雙提升機制,實現蘇州發展質量變化情況的常態化跟蹤評估,并將考核結果作為評價領導干部政績、評優和選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創新生態產品價值多元實現路徑,以建設蘇州生態涵養發展實驗區為引領,高標準規劃建設太湖生態島、張家港灣,開展“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探索綠水青山轉化成金山銀山的有效通道,樹立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蘇州樣板”。開展基于生態產品價值的綠色金融服務創新,探索“生態資產權益抵押+項目貸”模式,支持區域內生態環境提升及綠色產業發展。

健全服務高質量發展政策體系。認真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推進落實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兩個正面清單”。深化蘇州工業園區生態環境政策集成改革,支持產業園區探索開展環境管家、綠色聯盟、產業共生等創新發展模式,通過運用先進生態環境監管模式,高效配置市場環境資源,增強園區發展動力。上線“環保管家”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超市化服務,督促第三方機構規范管理。開展小城鎮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試點,強化系統治理,實行按效付費。對工業污染地塊,鼓勵采用“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充分激活環境治理的市場動力。完善環保技術幫扶機制,對重大項目落實“一企一策”。

五、構建全民行動體系

健全企業主體責任體系。制定企業環境管理清單,引導企業實施高水平的節能減排和資源環境效率管理。加快推進排污企業安裝使用在線監測監控設備,積極推廣環保自檢自糾APP。進一步規范第三方機構服務行為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工作,嚴格執行重點排污企業環境信息強制公開制度。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對電器電子、汽車、鉛酸蓄電池和包裝物等產品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適時擴大產品品種和領域。推動行業協會和企業自發開展行業環保社會承諾。推進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強制性環境治理信息披露。

提升全社會生態環保意識。將生態環境保護融入國民素質教育和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議程,列入黨校干部培訓的主體班次、干部網絡教育的必修課程,納入全市中小學校教育內容,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介,強化生態文明思想宣傳,積極倡導生態文明公約。舉辦各類生態文明宣傳活動,建設一批生態文明教育實踐基地,引導全社會增強對生態文明理念的認同度、接受度和踐行度。

加大社會監督力度。積極推行政府生態信息公開、企業環境行為公開等制度,拓展環境質量發布渠道,推進環境監測實驗室、污水處理設施、垃圾處理設施、危險廢物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設施等向公眾開放,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充分發揮“12345”政風熱線作用,充分借助主流媒體平臺和微博、微信等網絡渠道,建立與公眾、媒體、環保社會組織溝通對話機制。

強化環保社會組織培育引導。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以及行業協會、商會的橋梁紐帶作用,規范環保社會組織管理。以設立政府專項資金、小額資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引導社會組織積極參與生態環境公共事務。建立與環保社會組織定期溝通對話機制,鼓勵和支持具備資格的環保社會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等活動。

深化生態文明示范創建。探索培育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示范典型,繼續推進國家級和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示范創建。全面開展綠色細胞工程建設,積極組織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學校等創建行動,將垃圾分類知識宣傳逐步向分類實踐方向及源頭減量轉化,廣泛宣傳推廣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專欄8生態意識培育工程

1.生態文明展示館。設計打造張家港市生態文明建設展示館及電子化展示平臺。建設一批電子設備,通過互動的方式向公眾開展環境保護及污染防治技術推廣。引入志愿服務機制,將該館打造成服務港城公眾及企業的宣傳教育及開放參與場所。

2.生活垃圾分類文化建設工程。構建生活垃圾分類文化,由垃圾分類知識宣傳逐步向分類實踐方向及源頭減量轉化,建立精神文明建設評比、榮譽獎勵等激勵引導機制,帶動公眾養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

3.濕地宣傳教育綜合示范中心建設。在吳江同里濕地公園、昆山天福國家濕地公園、常熟沙家浜濕地公園與太湖湖濱國家濕地公園建設融濕地自然生態、人文要素為一體的宣傳教育綜合示范中心,完善生態文化基礎設施。

4.濕地生態文化載體示范建設。以水稻濕地、水鄉古鎮、古村落、濕地文化歷史遺存等載體為依托,規劃建立水八仙濕地文化載體示范區和太湖漁獵文化載體示范區,集中展示濕地與吳文化、濕地與人、濕地與社區生活生計、濕地與經濟社會發展等的關系。

第九節 提升監測監管能力,夯實生態環境保護基礎

加快提升生態環境監測監管能力,補齊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全面提升服務高質量發展能力和科技創新能力,努力建設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樣板、生態環境保護典范。

一、提升生態環境監測監控能力

健全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網絡。構建以自動監測為主的大氣環境立體綜合監測體系,調整擴展國控城市站點,區(市)和鄉鎮實現全覆蓋,推進PM2.5與O3“雙控雙減”監測網絡建設。統籌優化地表水自動監測網絡,在國省控斷面周圍增設預警點位及溯源點位,重要水體(功能區)市界縣界全覆蓋,整合其他部門監測點位建立蘇州市水環境點位庫,實現監測點位可視化。加強聲環境質量監測,優化完善區域噪聲監測點位。開展生態環境遙感監測,提升遙感監測解譯能力。探索開展野外觀測,開展高空視頻監控。

統籌構建污染源監測監控網絡。完善“用電、視頻、工況和一園一檔”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推進排污企業安裝和使用在線監測監控設備,實現污染源全覆蓋、排污過程全覆蓋。強化重點排污單位監控管理自動化水平,發揮熱點網格“千里眼”功能,實現全天候監控。推動污染源監測與排污許可監管、監督執法聯動,加強固定源、移動源和面源監測,推進長江、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溯源監測監控。完善蘇州工業園區等19個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集中區)的限值監測監控網絡體系,實現限量排放和自動截污。

提升監測能力現代化水平。加快提升蘇州市環境監測站(市環境監控中心)現代化監測能力,重點加強輻射監測現代化能力建設,以及水、大氣特征污染物監測能力建設,建設省內一流輻射監測實驗室和本底實驗室,全方位組建全市VOCs自動監測站、NMHC自動監測站、地表水特征污染物自動站建設。加快推進溫室氣體監測方法的研究和應用。

完善全過程監督管理流程。全面落實環境監測機構質量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實現監測活動場所、過程、環節的全覆蓋。健全并落實預防人為干擾干預監測活動工作機制,強化社會化檢測機構和運維服務的考核管理。

二、提升生態環境執法監管能力

優化執法監管方式。進一步強化“543”工作法、現場執法“八步法”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大力推行“水平衡”“廢平衡”核算,積極開展“錦囊式”暗訪執法,實施統一的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細化案件線索分析摸排,推動現場檢查、行政處罰和綜合監管信息銜接融合、與“互聯網+監管”平臺聯動對接,進一步推動人防向技防轉變。

提升非現場監管能力。充分應用走航車、無人機、無人船以及衛星遙感等非現場執法裝備設備,鞏固移動執法系統和執法記錄儀全覆蓋、全使用、全聯網成果,實現執法全過程信息化管理。深化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執法應用,實現監控系統數據異常遠程取證,智能識別上傳異常時段監控視頻,實現污染源自動監控、視頻監控、移動執法等數據及群眾信訪信息的整合研判。

三、提升環境管理信息化能力

健全市、縣級市(區)兩級環境信息網絡,完善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協同推進平臺,建設生態環境數據資源中心、生態環境監測監控聯網大數據平臺,充分發揮大數據分析效能,以5G、區塊鏈、云計算、虛擬化和高性能計算等技術手段,加強生態環境監管數據匯集共享和分析應用,加強對環境質量、污染源監測監控數據的歸集和預警研判。加快推廣“環保臉譜”碼應用,依托江蘇“環保臉譜”管理系統,拓展地方政府、監管部門、企業、公眾的交流互動機制。

四、提升生態環境基礎設施支撐能力

全面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按照“總量平衡、適度超前”的原則,推廣“市域一體、互聯互通”的模式,科學確定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總體規模,統籌優化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布局。開展城鎮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試點,補齊城鎮污水收集處理缺口。全面推進污水管網排查檢測,有計劃分片區組織實施雨污錯接混接改造、管網更新、破損管網修復改造,探索解決暗涵截污不徹底等問題,實施清污分流,并同步推進居民小區、公共建筑和企事業單位內部管網改造。到2025年底,城市建成區和江南水鄉古鎮區90%以上面積、鄉鎮(含被撤并鄉鎮)建成區80%以上面積建成“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達標區”。加強污水處理設施信息化監管,綜合運用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手段,對設施運行維護情況進行在線跟蹤、遠程視頻等自動化、智能化管理。加強污泥處理處置,統籌建設污水廠污泥綜合利用或永久性處理處置設施,同步建設管網清疏污泥綜合利用或處理設施,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置。

深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設施建設。依據農村不同區位條件、農村人口集中程度、污水產生規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與資源利用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建設模式和處理模式。開展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排查評估,針對問題分類制定提升改造方案。加快構建以縣級政府為責任主體、鄉鎮(街道)為管理主體、村級組織為落實主體、農戶為受益主體、運維機構為服務主體的“五位一體”運維管理體系,鼓勵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托管服務試點,在有條件的地區推行城鄉污水處理系統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行、統一管理。到2025年,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96%。

加強工業廢水集中處理能力。加快工業集聚區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分開收集、分質處理,新建冶金、電鍍、化工、印染、原料藥制造等工業企業(有工業廢水處理資質且出水達到國家標準的原料藥制造企業除外)排放的含重金屬或難以生化降解廢水,以及有關工業企業排放的高鹽廢水,一律不得接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強化工業園區管網的雨污清污分流規范化改造,重點消除污水直排和雨污混接等問題,逐步推進電鍍、印染等園區“一企一管,明(專)管排放”建設。提升工業污水處理設施信息化管理能力,通過配套建設生態濾池、工業尾水排放生態安全緩沖區等方式,強化廢水生物毒性削減,加強尾水深度處理和再利用。推行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開展企業用水審計、水效對標和節水改造,推進企業間用水系統集成優化,實現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級利用。

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置體系。擴大垃圾收集分類類別及覆蓋范圍,完善現有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體系,建成與生活垃圾分類相匹配的終端處置設施。加強生活垃圾填埋場運行管理,確保全部實現達標規范運行、滲濾液安全處置。因地制宜擴大廚余及餐廚垃圾終端處置設施處置規模,增強大件垃圾的終端處置能力。提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充分利用小型中轉站、環衛設施、物業用房等閑置設施中轉可回收物。

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開展全市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評估,加快推進滿足實際處置需求的危險廢物集中焚燒和填埋設施建設,推動形成一批標準高、規模大、水準一流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示范項目。提升廢鹽、重金屬污泥等危險廢物處置利用能力,研究推進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危險廢物焚燒灰渣等次生廢物的非填埋處置路徑。有序推進小量危廢集中收集貯存試點,完善小量危險廢物集中收運體系,試點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建立廢鉛蓄電池回收體系,確保廢鉛蓄電池規范回收率達到國家、省有關要求。

五、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科技支撐能力

強化關鍵技術創新研發和集成示范。針對大氣污染成因與治理、長江生態保護修復、太湖污染治理、土壤與地下水修復、城鄉有機廢棄物綜合利用、高效節能等重點問題科技攻關,強化關鍵技術創新研發和集成示范,突破一批重大關鍵技術與裝備。圍繞重大科技需求,推進重點實驗室等創新載體建設,并配備相應的實驗場地和儀器設備。強化與長三角城市群科技創新資源的對接,布局引進一批技術研究所,打造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聯合研究中心。

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科研成果轉化應用。建立產學研相結合的科技創新體系,鼓勵高校、科研機構、科研載體、企業等多重主體建立科研聯盟,在科研初始創新、技術成果轉化等環節形成合力。充分發揮長三角環保產業聯盟作用,強化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各類科研課題成果轉化、應用示范及企業孵化,促進生態技術產業化和產業發展生態化。

健全科研創新人才培養機制。加強急需緊缺專業人才隊伍的引進和建設,依托國家、省、市的重大科技項目、重點實驗室、博士后工作站等科研載體建設,培養一批高層次創新型科研團隊、中青年科學、技術和管理專家。改革創新人才培養、課題立項、科研成果激勵等機制,有效激發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的創新活力。

專欄9現代化治理能力建設工程

1.生態環境監測監控網絡完善工程。推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建設,建設VOCs、NMHC自動監測站,新增國、省控斷面水質自動站,完善聲環境功能區與敏感區的噪聲自動站點建設。實施污染源在線監測網絡項目建設,推進各類規模以上排污口在線監測系統建設。

2.監測監控標準化建設工程。統籌優化環境資源,加強蘇州市環境監測站(市環境監控中心)和各縣級市(區)環境監測站建設,推進實驗室改造,配置各類現場監測儀器裝備、實驗室分析設備、應急監測裝備以及核與輻射監測儀器裝備。

3.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建設工程。根據省統一部署要求,建設市級生態環境數據資源中心、生態環境監測監控聯網大數據平臺,助力打造全省生態環境大數據資源集中管理與統一服務門戶,提升生態環境數據產品服務能力。

4.城鄉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統籌優化設施布局,全面完成污水廠進水指標在線監測,全市新擴建污水廠31座,新改建41座、遷建2座污水泵站,新建應急污水管網10.2千米、污泥處置設施8處、尾水生態濕地10處。全面推進城鎮雨污分流管網建設,到2025年,改造1000個雨污混接點,全面完成老城(鎮)區、老小區、工業企業和單位內部雨污分流改造,城鎮新區必須全部規劃、建設雨污分流管網,全市建設污水收集輸送管網300公里以上。

5.工業廢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推進工業園區配套污水處理廠建設,鼓勵實施園區企業廢水分類收集,推動生產和工藝廢水輸送管道明管化,推進張家港市晨豐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污水處理項目等工業廢水處理設施建設。

6.建筑垃圾處理工程。建設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廠,全市新增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能力410萬噸/年,配套建設建筑垃圾轉運調配場和裝潢垃圾集中收集點。

7.危廢處置利用工程。建設張家港靜脈產業園危廢處置項目、常熟市危險廢物集中處置技改提升項目,保障中長期危廢處置能力。

8.生活垃圾處理工程。完成張家港靜脈產業園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新建、常熟市南湖填埋場整體封場、蘇州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提標改造項目以及吳江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擴容建設工程。

9.餐廚廢棄物處理工程。建設相城區餐廚(廚余)垃圾處置、蘇州工業園區餐廚(廚余)垃圾處置、高新區餐廚廢棄物處置廠(二期擴建項目)、張家港餐廚(廚余)垃圾處置、昆山餐廚(廚余)垃圾處置以及太倉餐廚(廚余)垃圾處置項目。

10.園林綠化垃圾處理工程。各縣級市(區)新建1處園林綠化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增設和擴容園林垃圾收集點。

第十節 加強聯保共治,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綠色發展

以全面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為導向,從生態保護空間共建共守、環境污染聯防聯控、環境管理統籌協作、環境科研集中攻堅等方面協同發力,全面提升區域中心城市能級,努力將蘇州建設成為長三角區域綠色發展的引領區。

一、加強生態保護空間共建共守

整體保護重要生態空間。按照應保盡保的原則,推動長三角生態保護紅線區域整體保護和修復,參與建設統一的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標準和平臺,強化區域生態保護紅線協同監管和治理,提升優質生態產品供給能力。加強太浦河、淀山湖、汾湖、元蕩等跨界河湖濕地保護和修復,共同建立示范區重要濕地保護清單,實施統一的分級分類保護與管理,進一步提升區域濕地生態系統質量和功能,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城市濕地保護示范區。

協同推進生態廊道建設。以淀山湖、元蕩、汾湖和太浦河為重點,按照河湖岸線特征和生態功能,結合景觀設計和親水需求,深入推進太浦河百里綠廊建設,系統聯通淀山湖、元蕩、汾湖環湖綠帶等重要生態節點。大力推進京杭大運河生態長廊建設,結合運河生態功能以及沿岸自然與文化資源,打通運河與周邊地區的生態通廊。

二、強化區域環境污染聯防聯治

協同推進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共同落實《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重點跨界水體聯保專項方案》,推進跨界河湖周邊及沿岸地區工業源、生活源、農業源、移動源污染治理,有效削減污染排放總量,繼續深化聯合河(湖)長制度,統籌解決跨界區域水環境問題。到2025年,京杭運河跨界斷面、太浦河水質穩定在Ⅲ類,淀山湖、元蕩、汾湖水質持續改善。

聯動開展大氣污染綜合防治。合力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實施煤炭減量替代,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提高區域清潔能源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例。聯合加大石化、印染、工業涂裝等行業整治力度,統一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標準,燃煤鍋爐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共同實施PM2.5和O3濃度“雙控雙減”,建立固定源、移動源、面源精細化排放清單管理制度,聯合制定區域重點污染物控制目標。持續加大涉氣落后產能淘汰整治,統一實施機動車排放標準。

加強固體廢物污染聯合治理。參與制定并執行統一的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標準,推進區域內生活垃圾、工業固廢、危險廢物等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推動固體廢物區域轉移合作,完善危險廢物產生申報、安全儲存、轉移處置的一體化標準和管理制度。積極推動環太湖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示范區建設,參與制定區域統一的產品標準體系和處理技術規范,探索與毗鄰地區共建共享廢物回收利用和焚燒處置設施,打造資源循環利用示范基地。

三、創新生態環境管理協作機制

建立“共管共治”協同機制。落實好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執法、標準、監測“三統一”制度,大力推動生態環境治理聯動,進一步提升區域污染防治科學化、精細化、一體化水平。推進區域統一生態環境執法裁量權,聯合組建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隊伍,定期開展聯合執法巡查,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依托示范區“智慧大腦”系統的技術基礎,加強區域間生態環境信息從采集、處理、交流、利用等全過程整合,建設統一的生態環境數據信息共享平臺,全面支撐區域生態環境綜合決策和管理。推動建立跨行政區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的協調機制。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建立推進規劃落實的分工協作機制,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強化指導、協調及監督。各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對本轄區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制定本地區的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分解落實規劃目標和任務,建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加快形成“政府組織、部門協調、市場聯動、公眾參與”的生態環境保護格局。

二、細化考核評估

強化規劃實施情況跟蹤分析,將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政府及有關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內容,并作為有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在2023年和2025年,由市生態環境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組織開展規劃中期評估和終期評估,提出規劃順利實施的措施建議,并依據中期評估結果對規劃目標任務實施科學調整。

三、加大資金投入

持續加大政府財政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投入力度,設立專項資金,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特別是節能減排、低碳發展、生態保護、污染防治、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等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加大各類環保資金的對上爭取,確保生態環保支出與社會經濟發展相匹配。繼續完善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引導更多的社會資本主動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加強資金監管,對資金使用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對資金使用效率進行審計,對資金使用失誤進行責任追究。

四、強化工程管理

實施蘇州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程項目,圍繞規劃任務部署,組織各地謀劃實施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程項目,推動項目滾動實施。同時,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相協調的項目調整機制,不斷提高項目儲備的制度化、常態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完善監督機制

各級政府每年向同級人大或人大常委會匯報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主動接受監督。暢通公眾的意見表達渠道,建立健全新聞發布制度及重大事項發布輿情監督制度,充分發揮公眾和媒體的新聞輿論監督作用,積極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與監督生態環境保護的良好氛圍。

六、加強隊伍建設

做好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系統人才規劃,合理謀劃人員招錄調配,推動人才隊伍向專業化、高層次發展。開展系統業務培訓、掛職鍛煉、技能比武等人才培養工作,強化基層隊伍能力,加大年輕干部的培育力度,著力培養技術型人才和管理型人才,提高鐵軍本領。

[1] “一核一帶雙軸”指以歷史城區為核,在蘇州工業園區發展城市新中心,積極培育蘇州高新區、相城區、吳中區、吳江區等區域性新中心,以沿江綠色發展帶、滬寧創新發展軸和通蘇嘉創新發展軸為依托,構建多中心、組團式、網絡化的城鎮空間;“一湖兩帶一區”指做足做好水文章,以太湖、長江、江南運河、南部水鄉湖蕩區為主體,連通湖泊、河流、濕地、山體、森林、農田等生態廊道和斑塊,構建水網縱橫、藍綠交織的江南水鄉生態和農業基底。

[2] “雙超”指產生和排放超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國家或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控制指標;“雙有”指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2021年2月22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要求全面推行清潔生產,依法在“雙超雙有高耗能”行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